Page 310 - 昌宁县志
P. 310
昌宁县志 1978~2005
价格监测 2004 年 3 月,昌宁县被列为国家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重要生产资料价格、重要经
济作物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定点调查县,承担 23 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16 种农村居民服务价格和 1 种
农产品(甘蔗)收购价格监测工作。确定恒盛糖业公司卡斯糖厂为主产地农副产品(甘蔗)收购价格
监测点,县城、温泉乡、漭水镇为涉农产品价格和涉农收费监测点(县农资公司、中国石化县城加油
站和温泉乡、漭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个采价点),聘请采价员 4 人。4 个监测点农业生产资料价
格监测表每月 5 日、15 日、25 日上报,农村居民服务价格监测表每月 20 日上报,饲料报表星期三上报,
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上报省发改委。
价格认证 1993 年 9 月,昌宁县物价部门第一次受理县人民法院委托,开展查获赃物价格评估。
2001 年 12 月,设立昌宁县价格认证中心。同年,接受委托评估案件 87 件,标的金额 149.80 万元。
2003 年 3 月,价格认证中心取得司法鉴定资质。2004 年,受理委托评估案件 313 件,评估标的金额
448.79 万元;委托评估国有资产 12 件,标的金额 829.27 万元。2005 年,受理委托评估案件 153 件,
评估标的金额 358.40 万元。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一、市场建设
1978 年,昌宁县开赶 25 条街,即县城、达丙、大田坝、大湾岗、柯街、卡斯、水平、邑林、下甸、
小桥、松山、勐统、耈街、翁堵、鸡飞、山头、珠山、漭水、下酒铺(明德)、大石头、老厂、更戛、
西米、珠街、羊街。1979 年,八甲、新厂、上甸开街。1982 年,鸡飞澡堂坝开街。由于受地理位置、
交通条件、人口和群众习惯影响,邑林、八甲、新厂街停赶。1986 年,湾甸大城、珠街岔河开街。1987 年,
柯街华侨农场开街。1992 年 2 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同
时成立昌宁县集贸市场建设领导小组,把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小集镇建设规划,采取政府决策、统一规划、
部门支持、多方筹资、群众投劳、工商部门统一管理办法加快集市建设。1991 ~ 1995 年,昌宁县新建、
改建、扩建集市 8 个,小勐统(芒卡坝)、西桂、立桂、达仁等相继开街,新城恢复开街(后自行停赶)。
1999 年后,漭水联福、柯街联合、更戛小街子、鸡飞邑等相继开街。2005 年,昌宁县实行赶集日城乡
集市有 43 个。
在抓好城乡集贸市场建设同时,昌宁县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专业市场,繁荣集市贸易。1986 年,昌
宁县在达丙河边投资建成县城牲畜交易市场。1991 年 1 月,投资 47 万元的县城右甸路农贸市场投入
使用,占地面积 5316 平方米,设货棚 13 幢 126 间,内设物价监督站、卫生检疫站、工商办公室等管
理机构,是昌宁县城第一个农贸市场。1992 年 11 月,县城夜市场建成投入使用。1998 年 6 月,县城
南小区农贸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 2117 平方米,建筑面积 1091 平方米。12 月,位于县城右甸
路与宝丰路交会处西北侧兴鸿商场投入使用,占地面积 3171 平方米,投资 250 万元建设玻璃钢大棚
2865 平方米,设有铺面 145 间 1514 平方米。2003 年 8 月,县城北小区农贸市场建成投入使用。2005 年,
昌宁县有专业市场 6 个,均在昌宁县城。
二、集市贸易
1978 年,昌宁县城乡集市实行 7 天一街(星期日为街天)。1979 年,赶集人数和上市交易商品日
益增多。1980 年后,昌宁县集市街天调整为 4 天一街(俗称空三赶四)。1981 年,集市贸易成交额
451 万元。1984 年,集市贸易成交额突破千万元,为 1031 万元。1986 年 6 月 11 ~ 13 日,昌宁县在
【 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