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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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财税金融        经济卷


               内设办公室、稽审室、综合信贷科、财会科、筹资科、建经科、保卫科,下设营业室、房地产信贷部、
               十字路分理处、河东分理处、造纸厂分理处、兴宁街储蓄所,实有员工 55 人。1996 年 1 月,更名为
               中国建设银行昌宁县支行,并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逐步撤并、调整、压缩营业网点。1998 年 4 月,
               建行昌宁县支行从右甸路迁至右甸路与兴宁街交会处西北角大楼办公。2003 年,建行昌宁县支行撤并
               3 个行外分理处,解约 12 人,成为一行一部单点型支行。2004 年 9 月 17 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昌宁支行。2005 年,内设办公室、客户部、营业室,实有员工 20 人。
                   中国工商银行昌宁县支行 1984 年 1 月 1 日,工行昌宁县支行设立,主要办理工商信贷和个人储
               蓄业务。代理人行昌宁县支行工作,加挂中国人民银行昌宁县支行牌子。1985 年,内设办公室、工商
               信贷科、计划统计科、会计科、出纳科、保卫科、稽核科,下设城关储蓄所和柯街、湾甸两个糖厂分理处,
               实有员工 52 人。1986 年 7 月,人行昌宁县支行单独设置。同年,工行昌宁县支行设立县城南门街、
               车站两个储蓄所和达丙分理处、房地产信贷部。1990 年,实有员工 66 人。1994 年 3 月,实施内部机
               构改革,将 9 个内设机构撤并为办公室、经营部、营业部、安全部、储蓄部。同年,增加开展外币兑
               换业务。1995 年,实有员工 72 人。2002 年,实施机构改革,分流员工 11 人。2005 年 6 月,内设办公室、
               信贷部、营业部、安全部,实有员工 36 人。25 日,工行昌宁县支行整体移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昌宁邮政储蓄所 1990 年 5 月,昌宁县邮电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设营业点 1 个,有邮储员 2 人。
               1993 ~ 1994 年,柯街、卡斯、达丙、温泉 4 个邮政所相继开办邮政储蓄业务。2005 年 11 月,温泉邮
               政储蓄所迁至县城前进路,更名为前进路邮政储蓄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宁县支行 1996 年 12 月 4 日,农发行昌宁县支行与农行昌宁县支行分离单独
               设置,属国家农业政策银行,办理国务院、银行监管部门批准,并由财政贴息主要农副产品专项储备贷款、
               收购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综合开发贷款、政策性贷款,同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存款和结算业务。内设办
               公室、计划信贷部、会计出纳部,农行昌宁县支行划入员工 20 人。1999 年 3 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
               老少边穷等贷款业务划归农行昌宁县支行,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备、调销贷款,推行粮棉油收购资
               金封闭运行管理。8 月,内设计划信贷部、综合业务部,实有员工 18 人。2001 年 3 月,内设办公室、
               会计出纳部、计划信贷部。2005 年 9 月,内设办公室、客户业务部、会计结算部,实有员工 15 人。
                   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978 年,昌宁县以公社为单位设立独立核算信用社 16 个,以大
               队为单位设立非独立核算信用分社 78 个,并由人行昌宁县支行履行信用社管理职能。1980 年 1 月,
               农行昌宁县支行负责管理信用社。1983 年,独立核算信用社合并为 13 个,次年增加到 14 个。1984 年
               6 月,昌宁县第一届信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召开,设立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用社由区
               镇一级法人变为县、区镇两级法人。1988 年 7 月 14 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搬迁至宝丰路南段
               办公。1990 年,内设办公室、人事股、信贷股、会统股、稽核股,下设信用社 14 个、分社 68 个,实
               有员工 181 人。1992 年 10 月,增设保卫股。至 1996 年,非独立核算信用分社撤并为 23 个。1996 年
               10 月,由农行昌宁县支行划归人行昌宁县支行管理。1998 年起,逐步调减非独立核算信用分社,至
               2002 年仅保留 15 个。2005 年 6 月,工行昌宁县支行整体移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年末,内设
               办公室、计划信贷股、会计统计股、稽核监察股、科技信息股、安全保卫股、工商信贷股、个私信贷
               中心,下设农村信用社 14 个、信用分社 12 个、营业部 1 个,实有员工 179 人。
                   (三)保险业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 1982 年 5 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昌宁代理处设立,
               其保险业务由工行昌宁县支行信贷股代办。1985 年 7 月,人行保山中心支行批准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昌宁县支公司,负责承办保险业务宣传、展业、理赔等工作,次年 1 月 1 日对外营业。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昌宁县支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业务科,实有员工 7 人。1995 年 4 月,在柯街乡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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