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7
P. 118

2017
                  中共宣威市委             ZHI ZHENG JI YAO
                   ZHONG GONG XUAN WEI SHI WEI 执政纪要



              行人均补助2万元、拆除旧房复垦后人均奖励0.6万元的标准;1人户按政策补助后,与原政策补助6万
              元下欠的3.4万元由市级筹集资金解决;2人户按政策补助后,与原政策补助6万元下欠的0.8万元由市

              级筹集资金解决;3人户至6人户按人进行补助,6人户以上按6人进行补助。同时,根据“发出的贷
              款不能收回”的原则,明确农户贷款通过贷款转补助和奖励进行消化,不能消化的贷款通过与平台
              公司共建进行消化。计算兑付资金以2016年12月底系统认定的人数为依据,动态管理后增加或减少
              的不予计算补助和奖励资金。在资金结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切实将资金政策落实、

              整改、兑付到位。
                   3.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宣威市易地
              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的函》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将市扶贫投资开发公司调整移

              交至财政局负责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拨付方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类资金使用
              合规。
                   4.完善四个协议。各乡镇街道要在指挥部办公室整改组的指导下,重新组织签订产权分割协
              议,对房屋面积超标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在新的产权分割协议中,严格执行建房面积人均不超25平
              方米、6人及6人以上最大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的要求,确保产权分割明确,逻辑关系正确,数据真

              实准确,彻底准确地化解超标面积和消化建房债务。同时,对3个已经签订的《搬迁协议》《建新拆
              旧协议》《脱贫就业协议》全部进行了审查,不精准的组织重新签订,没有签订或签订后丢失的组
              织补签,签订后认真归档管理。

                   5.细化脱贫措施。市农业局和人社局要牵头,并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管理
              所对已经编制了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就业规划再组织一次复核,以规划是否因地制宜、脱贫措施是否
              细化到户到人为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6.规范档案资料。逐一对照曲靖市级制定的档案目录清单,进一步查缺补漏,认真做好市、

              乡、村三级和搬迁户“一户一档”立卷归档工作。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要认真审查,有的易
              地扶贫搬迁明白卡,甲地搬甲地,乙地搬乙地,迁出地是某某村委会大柳树村,迁入地还是某某村
              委会大柳树村,让人一看就是原址原拆原建,村头搬村委,这是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
                   7.压实责任。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处级领导、市直部

              门主要负责人挂片、项目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包点的工作机制,一定要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深入推进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建设工作
                   1.锁定目标任务。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是完成2016年转接的6 075人,结合2017年脱贫出

              列任务,安排在西泽、乐丰、羊场3个出列乡镇和来宾街道的2个出列村实施,共涉及19个集中安置
              点。其中,城镇集中安置点7个,安置556户1 783人;乡镇集镇集中安置点3个,安置320户1 299人;
              行政村集中安置点9个,安置875户2 993人。

                   2.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标准。建房面积人均不超25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3.明确资金配套政策。一是资金构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构成由中央
              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低成本长期贷款四部分资金构成;项目资金概算
              (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0.8万元(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



           84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