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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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讲话
的10个贫困乡新建活动室138个,未出列的78个贫困村新建活动室 70个,合计276个。经过市委政府
专题会议研究,每个补助7万元,需资金1932万元,资金已经在整合资金中作了安排,请市委组织部
牵头,督促涉及乡(镇、街道)抓紧在今年11月底前建成。
八是要紧扣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抓落实。2017年出列的3个贫困乡和18个贫困村,通过工信局
和文体局规划核实,已经实现贫困乡和贫困村覆盖网络宽带和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三、明确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有效推进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易地扶
贫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中的土地征占费、规划费、地灾评估费、实施方案编制(含勘查设
计)费、监理费用由市级承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严禁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项目前期费、管理费用、勘查设计和监理费用。
(一)集中安置点土地征占费用
1.安置点占地面积计算。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土地占用面积,严格按相关规划要求计
算。其中:安置点住房占地面积按5层单元房计算;栋间距离按15米计算(其中10米硬化、5米绿
化),公共服务设施占地按总建筑面积的5%计算;绿化面积按总占地面积的30%计算。
2.安置点占地补偿计算标准。参照宣政发【2014】240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
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补偿。其中:一类地区48450元/亩、二类地区42300元/亩、三类地区37400元/
亩、四类地区30400元/亩。
3.按照节约、保基本的原则,底限征收用地。严禁以搬迁户筹资的方式解决土地征占费用,
庭院式安置的一律由乡(镇、街道)自行解决征地费。
(二)安置点综合费用
1.集中安置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含勘查设计)、监理费用,每个安置点共配套补助25万
元,由乡镇包干统筹使用。
2.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费用从省国土厅每年安排的地质灾害评估费用
解决。
(三)关于2016年的土地征占费和安置点综合费
这里要明确的是,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按照0.5%计提的前期费用必须停止,并纠正。2016年易
地扶贫搬迁的前期费用和土地征占费市级将按相关规则测算后进行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对脱贫攻坚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力
亲为,敢于担当,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及时调整分管领导的分管
工作,让分管领导腾出精力和时间专职抓好扶贫工作;市级挂钩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对挂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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