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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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讲话
住房建设),专项建设基金人均0.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人均9754元,低成本长期贷款人均3.5
万元,共57754元。二是建房补助和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按照人均2万元的标准补助(其
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0.8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0.6万元;同步搬迁
户建房,户均补助1.5万元;有贷款意愿的,可按6万元/户的限额通过市平台公司申请农发行易地扶
贫搬迁项目贷款。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贷款利息前3年内,农户按2%的年利率承担,其余利息由
省、曲靖市、宣威市三级政府按1:1:1比例分担,从第四年起,利息全部由农户承担。三是基础设施
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含公共服务设施)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1.9万元进
行规划和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按人均1.2754万元进行规划和组织实施,确保易地扶贫
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稳定、可持续的产业支撑和就业保障,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步
搬迁户共享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再单独计算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
安置点电力基础设施由电力公司负责规划上报项目资金解决。要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
设,对标对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严禁盲目扩大建设标准和规模,严禁
举债建设。
4.确保城镇化安置。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的统一部署,
从今年开始,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向城镇、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进行集中安置,原则上集中安
置到城镇和集镇,城镇、集镇安置不低于50%。
5.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个乡(镇、街道)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开展
好2017年搬迁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决不允许出现2016年整改的问题。确保在10月16日前完成安置点
规划方案、民居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地灾评估和“三个协议”(搬迁、拆旧、就业)签订;10月
19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10月2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产业脱贫规划、就业脱贫规
划编制和修改完善;2018年3月31日前竣工,6 月30 日前全部搬迁入住。
(三)全面启动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宣威市纳入全国和云南省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35418
人,2016年已实施10697人,2017年实施6075人,2018年必须完成剩余指标任务18646人。各乡
(镇)街道要及早谋划安排,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点选址、环评、规划方案、民居设计、
实施方案编制、地灾评估和“三个协议”(搬迁、拆旧、就业)等所有前期工作,确保明年1月正式
开工建设。
(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出列任务
今年,脱贫目标任务3乡18村17784人。我们将考虑围绕全年不低于41862人(其中,动态管理正
常退出24835人,18个贫困村和3个贫困乡出列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的要求须分别脱贫2127
人和14900人)脱贫和西宁街道赤水村等18个贫困村和乐丰、西泽、羊场3个贫困乡(镇)出列的年
度目标,抓好脱贫攻坚各个项目建设的落实。
当然,这里要补充说明一下,就是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后,存在计划出列村的新纳入贫困人
口已超过2%的综合贫困发生率的情况,若还继续执行新识别的贫困人口当年不得脱贫的要求,就难
以完成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计划出列的18个贫困村中,西宁街道靖外村、务德镇务德村、来宾街道
普仓村和后夸村、热水镇岱海村五个村就面临这一问题,我们会及时与曲靖沟通汇报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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