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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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
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外出务工人员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坚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
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
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理;对有权属争议的承
包地,在争议没有解决前,暂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要认真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订切实可行
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全面参与、全程监控,对信访等不稳定的问题按照属地化解原则,确保把矛
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引导当事人依法
理性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
四、方法步骤
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
要求,按照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建档入库、总结验收“七步
走”操作流程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
开展有关业务培训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积极营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良好氛围。组织清理农村
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重点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农户信息以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成果等资料,全面掌握承包农户、承包地块、权属关系等有关信息。
(二)入户调查
以国土部门的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测绘部门的基础测绘结果为基
础,依据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进村入户查清每块承包地的权属、
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
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也应进行归纳、整理、核对。
(三)测量制图
由工作人员、专业测绘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利用图解和实
测相结合等方法计算出地块实际面积,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标注地块编码,形
成示意图,做到每组一图、农户每田块一图。实行确权确股的,可确定到大田块的四至界限。
(四)公示审核
地籍草图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后,在村(居)、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
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
字确认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居)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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