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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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威市委 宣威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的意见
(8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
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
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曲发〔2015〕22号)要求,结合宣威
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土地财产权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
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
然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探索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
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客观需
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是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合法有序流转的基本条件;是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和加快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的市场化进程,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的保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
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目标任务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
块的实际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
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以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
符”和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对全市耕地、园地等承包经营的农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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