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中共宣威市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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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欧光彩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宣传部、农办、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脱贫攻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头等重要位置,与
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安排、一起推进,每月向市委、政府汇报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进
展情况。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
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戒浮躁之风,祛功利之心,扑下身子、干在一线,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动刀动枪带领干部群众奋力脱贫攻坚。
(二)强化督查问责
建立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逐级监督检查机制,市级包保领导要定期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市纪委要整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力量,组建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督查组,坚持
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制度,督政策落实、督资金使用、督脱贫方向、督工作进度,查认识、查
责任、查作风,持续加大对各乡(镇)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督查结果作为乡镇(街
道)、部门(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宣威市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对扶贫工
作不力的乡、村干部要问责,对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召回,对领导工作不力、不到位的单
位要通报,以倒逼压力激发脱贫动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定期抽查、年底对账。对完成脱贫任务较好的乡镇(街道)、部门
(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由市委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进
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搞“数字游戏”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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