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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 /2016
三、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八)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
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支持和保障依法开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本行政区域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涉及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人民群
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应当提请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或决定;人大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情
况由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并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和 “一府两院”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报告中向大会报
告。要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依法审查批准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要发挥人大
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听取同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
团要科学安排会期和会议议题,围绕大会议题,组织好代表会前视察,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提高会议
的议事决策质量和公开化程度。参会人员要准时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职。
(九)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健全 “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党委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
威,重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及时研究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监督计划和重大监督项目,及时提出工作
要求,积极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行政权和司法权行使情况,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
策部署落实情况、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改革与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预决算审查监督和
国有资产监督等作为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随机调研、工
作评议、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通过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
关切。要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 “一府两院”落实法律法规实施主体的职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
审查制度、机构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
性文件。
支持人大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依法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
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监督,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
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财政转移支付和部门预决算的审查监督。
探索建立预算支出联网监督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决算草案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听取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政府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工作衔接机制,健全和
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整改监督
机制。
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职能,建立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制度。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
控股地位等决策方案,要事先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支持人大常委会对同级 “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工作评议,对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
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送同级党委和 “一府
两院”主要负责人,并向党委组织部门通报,作为相关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支持人大常委会促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督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个人执
法办案档案,加强对拟任法官和检察官的资格审查。
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和督办方式,加强跟踪问
效,健全重要专项工作报告再审机制,完善专题调研监督形式。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人大
及其常委会对辖区内各类园区的工作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监督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
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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