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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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 /2016


                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自检自评,填写 《贫困村退出认定表》,提出退出申请。
                    2.乡镇审核。当年 12月中下旬,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入村调查、摸底核算、逐
                项核查拟退出村填报的 《贫困村退出认定表》,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在乡镇和该村公示,公示
                无异议后乡镇填写审核意见,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扶贫站站长或扶贫专干签字确认,
                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县级审定公告。次年 1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贫困村退出申请进行复审,并在县级
                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及该乡镇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由县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备案。

                    (三)民族村脱贫
                    民族村脱贫程序参照贫困村退出程序。
                    (四)贫困乡退出
                    1.乡镇申请。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贫困乡,当年 12月上中旬根据贫困乡退出标准进行自检自评,
                填写 《贫困乡退出认定表》,编制年度 《脱贫攻坚报告》,提出退出申请,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县级审核。当年 12月中下旬,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入乡调查、摸底核算、逐项核
                查乡镇填报的 《贫困乡退出认定表》,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核,并在县、乡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填写审核意见,由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县政府扶贫办主任签字确认,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
                小组。
                    3.市级审定公告。次年 1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县 (市、区)贫困乡退出申请进行复审,
                并在 《保山日报》、保山市电视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编制 《贫困乡脱
                贫攻坚报告》报市政府批准退出,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脱贫退出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分步实施。列入年度退出计划的乡镇
                党委、政府要承担抓落实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整合力量,全力
                抓好贫困退出工作的计划安排、资源配置、资金使用、项目落地、帮扶措施等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
                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扶贫办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并统筹做好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
                    (二)完善退出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得降低标准、合并步骤、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
                伪造、篡改数据。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
                实施中逐步完善。要认真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贫困退出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建立激励机制
                    制定专项考核奖励办法,对按程序报批后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民族村及减贫成效显著的一般
                村,县委、县人民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年
                度奖励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奖励分两类,第一类是 3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 3个民族村,涉及
                资金 152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为:2016年退出的 15个贫困村和 1个民族村每个村奖励 50万元,2017
                年退出的 11个贫困村和 1个民族村每个村奖励 40万元,2018年退出的 7个贫困村和 1个民族村每个
                村奖励 30万元;第二类是除 3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 3个民族村以外的 84个一般村,具体奖励标准
                为:2016年退出的每个村奖励 15万元,2017年退出的每个村奖励 10万元,2018年退出的每个村奖励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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