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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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 /2016
5.要经常分析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沟通情况。
6.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
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在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工作。
7.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层
层互保、层层联动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要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一)县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每年对各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
果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作为对领导干部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二)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对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党政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责
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事故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
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按相关党纪党规和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
行规定》 (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1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安全生产领域
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一岗双责”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重点抓,领导班子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各县级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
调配合,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决不允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各乡镇、行业主
管部门要层层分解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部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并将
其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县级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因渎职失职造成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 “四不放
过”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
弱环节,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严格监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我县安全
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为确保 “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县委政府将适时组织对此项工作贯彻落
实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本乡镇、本行业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的工作
措施,并将工作措施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安监局)。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安委会负责解释,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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