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
P. 152

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 /2016








                                       龙陵县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
                施方案〉的通知》 (云厅字 〔2016〕11号)精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
                增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
                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
                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
                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真实的贫困退出机制,促
                进全县贫困人口、贫困村 (民族村)、贫困乡在 2018年以前按国家标准有序退出,全县摘掉穷帽,确
                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
                    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
                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二)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筹下,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村 (社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统一退出标准和程序,制定全县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
                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接受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督促指导、抽查核查、评估考
                核、备案登记等工作。乡镇、村 (社区)汇总数据,甄别情况,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
                推进。

                    (三)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贫困
                人口退出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民族村、贫困乡、贫困县退出必须进行审核审查,退出结果公
                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四)正向激励
                    贫困人口、贫困村 (民族村)、贫困乡脱贫退出后,2020年前继续保留扶贫扶持政策不变,“挂包
                帮”、对口帮扶协调机制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三、退出目标任务

                    从 2016年开始至 2018年,有序推进贫困人口、贫困村 (民族村)和贫困乡退出,其中:
                    (一)2016年:退出 7900名贫困人口、15个贫困村、1个民族村、2个贫困乡;
                      ·
                    1
                 · 1 8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