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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6
中共澄江县委办公室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澄江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的
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澄江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美丽澄江的重要内容,是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
径。按照省、市的总体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揽的新农村试点示范建
设,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
要讲话精神,坚持“四化同步”,以促进农民增收和生活水平提高为核心,以各级各类新农
村试点示范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异地扶贫搬迁、社会帮建力量为平台,以居住相对集中的
中心村和永久保留的特色自然村为建设单位,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产村融合发
展,点、线、片结合整体推进,实现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
坚持集中投入、试点示范、分批实施,逐村、连片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
一个。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
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突
出乡村和民族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特点,传承农耕文化,村庄建设适应农民生产
生活方式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不搞形象工程。完善公
众参与制度,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突出农民主体地位。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镇化
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坚持以镇为主、合力推进。以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统筹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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