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P. 218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6









                         中共澄江县委办公室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澄江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的

                                                      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澄江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美丽澄江的重要内容,是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
                  径。按照省、市的总体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揽的新农村试点示范建
                  设,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
                  要讲话精神,坚持“四化同步”,以促进农民增收和生活水平提高为核心,以各级各类新农
                  村试点示范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异地扶贫搬迁、社会帮建力量为平台,以居住相对集中的
                  中心村和永久保留的特色自然村为建设单位,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产村融合发
                  展,点、线、片结合整体推进,实现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
                  坚持集中投入、试点示范、分批实施,逐村、连片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
                  一个。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
                  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突
                  出乡村和民族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特点,传承农耕文化,村庄建设适应农民生产
                  生活方式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不搞形象工程。完善公
                  众参与制度,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突出农民主体地位。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镇化
                  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坚持以镇为主、合力推进。以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统筹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174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