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3 - 宣威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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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
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
的作用。
3.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
结合作,加强协商共事,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有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改进政府工作,
有利于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有利于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巩固
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
二、进一步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4.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地方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
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做到协商于党委决策
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决策执行中出现需要协商的问题,应及时与政协协商.防止以
通报代替协商,坚决避免政治协商的随意性。
5.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本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思路、
重要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决策执行中发生的重要问题;党代会、党委全委
会议报告(征求意见稿);政府工作报告草案、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
期规划草案、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地方制订规章、执法、司法等加强法制建设的重
要问题;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问题;党委提出的同级人大、
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安排;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人选;
行政区划变动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务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
其他重要问题;政协根据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普遍要求,提请党委、政府协商的重要事项。
6.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
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
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7.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由党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牵头,在年初或适时召开党委、
人大、政府和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根据党委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
研究和提出在政协协商的主要议题,经党委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下发;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统一部署,按
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通过主席会议在政协年度工作计划中安排协商活动;党委临时决定提交政协
协商的问题,由政协办公室根据党委的要求组织协商活动;有关人事问题的协商,组织部门、统战部
门应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前或提交选举前与政协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如实报告党委;其
他重要问题的协商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三在前”的原则提交政协进行协商;各党派团体和各
族各界人士要求政协提请党委、政府协商的问题,政协党组要及时报告党委或商请政府纳入工作计划
安排协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协商的内容,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重大
问题的协商会议由党委负责同志主持;协商会议的时间、议题和有关文件资料一般提前 3 至 5 天通知
并送达参会人员;政协办公室应组织参加协商的单位和人员做好充分准备,并在协商会议结束后及时
整理并报送参加协商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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