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8 - 宣威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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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威 政 协 志 (1984 ~ 2014)
XUAN WEI ZHENG XIE ZHI
要求,结合曲靖实际,现就我市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以下简称“三
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
1.提高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
贯彻执行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推进“三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关系到党的执
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关系到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党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
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意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和民主意识,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
化”建设,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2.坚持和完善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制度。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民政
协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由党委一名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党委常委会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党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议
应请同级政协主席列席,党委召开的重
要会议要邀请政协领导和委(室)负责人参加。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确定政协机关的编
制、规范机构和加强队伍建设。政协机关的人员编制数额应与人大机关大体相同:市、县政协机关设
六委一室,各委(室)相应设置适应工作需要的科(室)、股;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政
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重视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凡是政协需要党委、
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有关人员要积极参加。事关多党合作、
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一些重大问题,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等,各级党委应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要把
统战、政协工作业绩列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干部述职的
内容。
3.健全政府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关于政府要支
持政协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政府的常务副职负责联系政协工作,
各部门都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与政协的日常联系。各级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应邀请政协有
关领导参加;召开其他重要会议,应视情邀请政协领导和委(室)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
议,应邀请政协对口联系的委(室)负责人参加。各级政府要支持政协不断改善办公用房、车辆、通讯、
电脑网络等条件;对政协履行职能必需的经费,包括行政开支,委员视察、调研、培训、会议及外出
学习考察活动,编辑文史资料和政协不驻会副主席活动等经费要提供保障。同时,切实解决政协专委
会和委员活动经费及办刊经费,原则上与人大的经费预算标准一致。
4.健全统战政协理论的学习教育制度。各级干部特别是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必须加强对
统战政协理论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基本政治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
心组要把统战政协理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要将各级党政干部对统战政协理论的学习,纳入干部的考
试考学内容。各级党校要把统战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政干部的培训和教学计划,开设专题教学课,半
个月以上的党政干部进修班不少于 3 个课时。党委宣传部门要把统战政协理论政策列入宣传工作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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