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中共禄劝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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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境逐步改善。
                     二、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1. 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全面摸清“僵尸企业”情况,对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
                 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 85% 且连续亏损 3 年以上,连续 3 年以上欠薪、欠税、
                 欠息、欠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 1 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经济
                 类型纳入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对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
                 企业,要停止对此类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和不同形式的保护,并将此类企业信息通报给商业银
                 行,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呆坏账提供支持,禁止协调金融机构继续对此类企业放贷。加
                 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产能过剩行业的兼并重组。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
                 法治办法,稳妥推进非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工业园区、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局、县人民
                 银行
                     2.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重点推动停产、长期亏损、资金链断裂、扭亏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产能,2018 年前,达不到标
                 准要求的产能要依法依规全部退出。加快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安全
                 生产不达标落后产能的淘汰步伐,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对淘汰拆除的生产线按照产能和投资规
                 模积极帮助申报市级补助。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严禁建设新增过剩行业产能项目,发改部门要严把产能过剩行业准入关口,对未批准的新增产
                 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对不按规定越
                 权审批新增产能项目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全县重大项目规划布局,防
                 止新兴产业出现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安监局
                     4. 拓展对外投资合作。抓住我国建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
                 区等机遇,积极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成渝经济区、攀昆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大力推进
                 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进一步提升开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
                 内外联动、互为支撑的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与周边县区、毗邻地区间的多层次、宽领域的友
                 好往来、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培育经贸人文交流合作新优势。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深入
                 实施“走出去”战略,健全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推进本土资源优势更好地与外地发展资
                 源优势相结合。构建“大开放”农业格局,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以中国昆明泛亚国
                 际农业博览会为交流平台,每年组织 15 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参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农业园区
                     5. 妥善安置企业职工。落实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对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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