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6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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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抗震救灾志
第一章 决策部署
“8·03”地震发生后,中央、省、市及时对灾后恢复重建做出决策部署,明确恢复重建的原则
和政策。会泽县成立灾后重建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细化具体的重建办法和措施,突出
重点,统筹推进恢复重建。
第一节 中央、省、市决策部署
一、中央决策部署
2014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支持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
工作的通知》,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减轻灾区负担,规范抗震救灾行为。
2014年11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务
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全面明确“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思
想、重建原则、重建目标和恢复重建资金、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
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政策等相关政策支持,作为“8·03”地震救灾后恢复重建的纲领性文件。
恢复重建原则:中央统筹,总量包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地方为主,各方支持;精打细算,
注重实效。
恢复重建主要政策:
(一)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
资金
中央财政安排鲁甸地震灾后恢
复重建补助资金,包干给地方,由
云南省统筹安排使用。引导红十字
会和慈善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将所
接受的捐赠资金认建或承建重建规
划内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居民和
企业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灾后恢
复重建资金。
(二)税收政策
国务院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调研
组到会泽县灾区调研恢复重建情况 (杨勇 摄) 1.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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