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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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赈  灾









                             第六章  接受捐赠和发放使用





                  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慈善会)及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筹集款物为会泽赈灾。截至2017年6月30日,共接收各类

              捐赠资金1.71亿元,以及来自全国各地数额巨大的食品、生活用品、机电、医用器械等物品。各类捐
              赠款物严格按捐赠人意愿和相关程序及时予以发放,并接受各级媒体和群众监督。





                                       第一节  接收抗震救灾捐款





                  一、捐款来源及形式
                  会泽县接收的抗震救灾

              捐款主要来源于全国各地的党
              政机关、特殊党费、人民团
              体、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

              (红十字会、慈善会)及社会
              各界爱心人士等。
                  捐款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定向捐款,即捐款单
              位、组织或个人,指明所捐
              款项用于某个单位、救助某

              人或用于某个灾后重建项目
              等,接受捐款方按照捐赠意                                 抗震救灾捐赠处(县民政局  提供)
              愿,将捐赠资金落实到指定单位、人头或项目。



                  二、接收捐款

                  为及时汇集和统一管理社会各界对会泽县的捐助资金,便于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会泽县
              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财政局决定开设抗震救灾捐款专户,实行抗震救灾捐款专户管
              理。对所有抗震救灾捐款必须汇入“会泽县抗震救灾捐款专户”,实行统一接收管理,县财政局定期
              向社会公布、公示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全国各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纷纷伸

              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为会泽县抗震救灾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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