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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行业科技管理机构 1978年前,地区及各县政府各业务局由业务科或生产科兼管科技工
作。1978年后,一些委局设置专职管理科技工作的科室。地区经委设技术科,地区农业局设科
教科,地区轻工局设技术开发科,地区供销社设科技科。有的局科技工作仍由业务科管理。工
矿企业中较大的厂,设置技术科或工艺科,既管理本厂的科技工作,又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
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委、局中,专职或兼职管理科技工作的科室,基本职责不尽相同,但在
管理科技上,其主要职责基本相同。
1.组织贯彻国家、省、地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
2.推进本系统的科研和科技服务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工作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
3.科技计划管理:组织论证新科技项目,争取地、省、部立项;制订本系统新技术、新品种
推广计划,技术改造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审查系统内各单位的科技
项目计划,协助重大项目实施;对列入省、部、地科技计划项目,协助立项单位进行管理。
4.科技成果管理:组织本系统内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并根据成果情况报送科技管理部门或
上级主管厅局评奖。组织评奖本系统内设置的科技奖项。
5.负责本系统科技人员技术职务评审的日常工作。
科技副职与科技领导小组 1989年,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向部分县市派科技副县长,任期
两年,织金县、黔西县属第一批设置科技副县长的县;90年代前期,各县均配置科技副县长。
1993年,地区完成撤并建,中共毕节地委决定乡镇和村建立科技领导小组,地、县向乡镇派科
技副乡镇长,任期2年,与乡镇经济科技办公室形成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94~1995年,各
县、乡镇陆续派科技副村主任,任期2年,实行轮换制。1996年全地区245个乡镇,基本配齐科
技副乡镇长;1999年,有4156个村有科技副村主任,占总村数的93%。委派科技副职,加强科
技工作尤其是农村科技工作的领导,在促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农业实用技术普及,
提高农民科技意识等方面,均有显著成效。被委派者通过实践得到提高。
二 科研机构 地震监测机构
全民科研机构 1956年后,全地区先后建立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科学
研究所共26个。此外尚有贵州省林科所在毕节建立的生漆核桃研究站,贵州省科学院在威宁建
立的草海观察站,贵州省农业厅与甘肃草原生态研究所联合在威宁建立贵州省高原草地试验
站。这些机构,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亦随国民经济的调整而调整。2005年,管辖
全民独立科研机构有:毕节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毕节地区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毕节地区林
业科学研究所、毕节地区农业机械研究所、毕节地区科技情报研究所、威宁县农业科学研究
所、威宁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大方县农业科学研究所。8个研究所共有职工406人,从事科研活
动的256人,有高级科研人员22人、中级78人、初级80人。资产合计17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1144.2万元。
1.毕节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前身为民国32年(1943)1月建立的贵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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