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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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五 广告监督管理
广告发展概略 1.历史沿革。自有商品交换以来,就有商品信息的交流和传递。古代,酒
店的酒旗、街市铺面的字号,既是商标,也是广告。城镇和集市上沿街叫卖商品的行为,亦是
作口头广告行为。店、馆将销售实物悬挂于门面,亦是作实物广告。民国时期,已出现印刷品
广告、招牌广告、字画广告和对联广告。民国36年(1947),金沙县《民铎报》始有发布政府
公告和商品信息(广告)行为,每旬1期,每期印发300份。20世纪30~40年代,各地有报纸杂
志刊载的图片广告、文字广告和路牌广告、墙壁广告。多数是商品宣传,其次是社会广告,少
数有封建迷信和淫秽内容。1949年后,多有药品广告和部分日用品、食品广告,其形式有报纸
广告、路牌广告和墙壁广告。1953年后,国家施行统购统销商品,生产企业与市场没有关系,
不须广告。1957年,根据商业部下达通知,专区内开展广告宣传工作。1962年,借助电影、
幻灯、广播、路牌、墙壁、橱窗等传播方式向消费者传达商品信息。1966年5月,“文化大革
命”展开,商品广告被取缔。1978年后,商品广告业务在逐渐兴起。20世纪90年代,电视广
告、广播广告、报刊广告、书籍广告、挂历广告进入家庭;灯箱广告、橱窗广告、路牌广告、
空飘广告、车身广告及各种印刷广告,比比皆是。1991~1993年,全地区共设置广告场地526
个(块)。2000年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和其他广告客户的路牌广告、霓虹灯广
告、墙壁广告和橱窗广告陆续出现在各地街头巷尾。一些不健康广告、虚假广告亦随之而生。
2.广告经营单位。1982年,毕节日报社、毕节地区电视台兼营广告业务,为最早的广告经
营单位。1986年,全地区经工商机关审查批准的广告经营(兼营)单位4户,设置户外广告场
地82处。1987年,全地区有6户广告经营单位。工商管理机关配合有关单位和区镇合理规划,
设置广告专用栏(墙)173个,1989年核准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8户,从业64人,营业额49.78万
元。1991年,有广告经营单位6家,从业26人。1992年8户,从业54人,营业额14万元。1993年
广告经营单位12户。从业95人。1994年4月,毕节地区富能德广告公司建立,为第一家私营广告
公司。是年,全地区发布广告信息752条,广告营业额17万元。1997年,有经工商机关核准登
记的地、县市电视台广告经营部等7家,广告设计制作企业1户,广告公司2户,个体广告经营
户1户;广告行业从业150人,广告营业额47万元。1998年,工商公司管理机关举办《广告法》
培训班,全地区300多人次接受培训。是年,全地区核准登记广告经营单位有:电视台(站)
广告部8户,报社广告部1户,有线广播广告1户,广告公司3户,从业人员190人。广告营业额
131万元。1999年,全地区有广告公司4户,广告经营单位17户,广告营业额113万元。2000年,
全地区有广告公司5户,广告从业人员183人。兼营广告业务的有电视台5户,报社1户,其他单
位2户,广告营业额198万元。2002年,全地区有广告经营单位39户,其中广告公司8户;从业
171人。广告营业额229万元。7月12日,毕节地区广告协会成立。2005年,毕节地区广告经营单
位103户,其中广告公司47户,从业2000人,广告个体经营户44户。全年广告营业额483万元。
2010年,全区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共有12家,毕节地区工商局指导其依法开展广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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