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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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131个,已验证121个。查出企业实际使用但未经注册的商标36个。2001~2002年2月,地、县
工商局共验证注册商标114个,占全地区注册商标数的58.16%。2003年6月,地区工商局开展注
册商标验证工作。
2.查处违法。1985年3月,金沙、威宁、织金县工商局查处假冒朝阳桥、乌江牌香烟2000余
条。是年6月,地区工商局、烟草局、物价局检查毕节地区卷烟厂商标使用情况,检查发现该厂
使用未经注册的七星牌和办理申报注册未经批准的九州、乾坤牌商标。联合检查组严肃批评烟
厂违反“商标法”行为,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1986年,地区及各县工商局共查处假冒商标侵
权案56件;查处使用未注册商标案3件,收缴商标标志216.7万张;查获仿冒上海品牌服装商标
2.52万个,仿冒进口商标及劣质录音机89台、录音磁带1000盒、电子打火机100个。对35件一般
商标违法案予以批评教育,对21件制假售假案处以罚款1640元。1987~1989年,全地区工商管
理机关共查处违法违章商标案647件,收缴商标标志25.76万张。调解商标权争议案1件,收缴商
标标志329套,查处商标侵权案3件。1994~1999年,全地区查处商标违法违章案713件,其中商
标侵权案81件,收缴商标标志2.91万份,处以罚款210.83万元。捣毁制假窝点3个,2000年,共
检查经营店铺2879个,查处商标违法案86件,罚款9.863万元。2001~2002年,全系统共查处商
标违法案75件,收缴商标标志12.68万套,罚款20.62万元。2003年,检查市场主体6498户,查处
各种商标违法案44件,收缴商标标志8061套,防伪标志1356张,瓶贴1270套,香烟包装盒7500
个,罚款2.78万元。收缴制售侵权商标工具11套。2004~2005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205件,收
缴商标标4.76万张,罚款43.63万元。2010年,按照全国和国家工商总局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工商局部署,是年11月,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制定了实施方案,大
力普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商标法”,积极宣传和展示毕节地区工商机关开展此项
工作的进展和成果,编发专项行动简报20期,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的巡查和监管。出动
执法人员958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31350户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942个次,整治重点区域404
处,没收的侵权商品有:三星习酒711瓶,五星习酒161瓶,金质习酒6瓶,金沙回沙815瓶,茅
台酒42瓶,劲酒142瓶,金立手机46部,拉芳化妆品1060瓶。暂时查扣涉嫌侵权商品有:三星
习酒231瓶,五星习酒56瓶,茅台酒107瓶,“五粮液”等名优酒类8919瓶(其中金沙回沙3246
瓶)。“中华”“黄果树”等香烟5000条,“红牛”饮料5449听,“金沙滩”酒330瓶。是年,
查处侵权假冒案件81件,罚款26.96万元。
2011年,毕节地区工商局下发了《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特殊标志保护及净化广告市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保护“云南白药”“日
丰”“农达”“正新”“得力”“郎”“泸州”“国窑”“红牛”等注册商标以及打击滥用
“特供”标签等专项活动,查扣涉嫌侵权“云南白药”商标的日用品412盒,侵犯“郎”酒商标
36瓶,侵犯“红牛”饮料商标5449听,滥用“特供”标签酒47瓶。是年,查处侵权假冒商标案
件94件,结案48件,罚款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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