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5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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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人员深入260户企业,调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撰写调研报告27份。1997年回访新注册企业
363户。1998年回访新注册企业492户,纠正43起违章行为,罚款3.5万元;查处1起虚报出资案,
罚款1000元;查出“三无”企业453户。1999年,回访复查新注册企业450户,查处一般违法法
案225件,罚款13.99万元;查出“三无”企业35户。2000年,回访复查新登记注册企业279户,
回访率76%,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发出警示通知400份,纠正262起企业违规行为。2001年,地、
县市注册指导监督人员回访复查新注册企业109户;赫章县工商局监管人员对回访复查情况进行
研究,撰写论文《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3年,全地区新登记注册企业605户,回访
346户。2004年,全地区新设立企业557户,回访、复查174户,及时纠正和“警示”违法行为。
4.联络员制度。1987年后,企业登记监管机关采取聘请企业联络员的办法,协助推进企业
登记监督工作,并逐渐形成制度。1987年,全地区有法人企业2308户,其中1410户委派企业法
定代表联络员,占61.09%。1988年,全地区1871户企业委派联络员1871人。1990年,工商企业
1849户,全部建立了企业法人联络员制度。至1995年,已批准企业委派的法定代表联络员1837
人。此后,工商管理机关逐渐配置企业监(专)管员,依法履行企业监管职责,企业法定代表
联络员终止。2011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毕节地委、行署投资洽谈会签约项目为重点,
突出试验区特殊的试验性、创新性,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局支持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实
施的工作意见》《毕节地区工商局关于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我区十大特色新型工业产业做大
做强的意见》《关于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主体发展的有关措施》。全区工商系统主动推
行“阳光政务”,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坚持“5+2”、“黑+白”延时服务、一次性告知、预
约服务等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采取保姆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专办。是
年,全区实有内资企业2659户,其中国有企业632户,集体企业562户,股份合作制企业249户,
内资公司1180户、其他36户,注册资本(金)1524961万元。登记注册私营企业5438户,其中分
支机构804户,投资者人数11159人,雇工人数47234人,注册资本(出资金额)1386889万元;
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455户,出资总额80601万元。成员总数14692人。是年,全区已通过年检
企业6586户,年检率达85。其中:通过网上年检私营企业4152户,人工年检私营企业553户;网
上年检内资企业1505户,人工年检内资企业377户。
清理整顿公司 1.清理整顿经商办企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经济
体制改革,一些国家机关、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利用职权为小集团和个人谋私利,危害国
家和人民利益。1984年7月17日,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
业的通知》。是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
企业的决定》。1985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各级党政干部不得担任经济实体职务的
通知》。毕节地区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关于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通
知》,要求各县工商局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工作。截至5月底,
逐个审查1984年及其以后成立的工商企业。共清理企业547户,其中属党政机关兴办的企业101
户,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共123人。是年底,在清查出的101户企业中,已与党政机关
脱钩而独立经营的77户,无经营前途自动歇业的19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2户,一般违法和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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