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1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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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商会下设7个分会,大方县商会辖10个行业。各业工商户均申报登记注册,由商会转呈县府建
            设科备案。民国26年(1937),国民政府公布《商业登记法》。织金县登记注册的煤矿开采有

            13户。民国38年(1949),毕节县商会登记的工商业计14个行业973户。大定县商会登记工业
            企业8户,员工1260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制发《西南区企业登记暂

            行办法》。1951年《贵州省工商企业登记实施细则》规定:凡在本省进行工商业经营的坐商、
            行商、摊贩均应依法登记。专区及各县工商科通过布告等形式公布登记核准等规定,通知所

            有私营工商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年底,全专区登记的私营和个体工商业共1.53万户,
            从业2.73万人。1952年,开展“五反”运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划类排队。11月,各县根据省
            《通知》要求,核发手工业营业许可证。全专区登记手工业共1.78万户,从业3.36万人,其中

            工业7077户,1.75万人;商业8207户,1.27万人;交通运输业1018户,1540人;建筑业1512户,
            1886人。1954年,专、县成立对私改造领导小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交运输业实施

            社会主义改造。农村私营商贩被排斥,商品零售额下降。其间,凡给国家加工、订货、统购、
            包销、经销、供销的企业,工商机关发给牌示悬于门首。公私合营企业凭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
            记。据1954年11月统计,全专区私营商业共1.15万户,1.23万人,纳入私改9999户,占86.6%;

            参加私改的手工业1.27户,1.29万人,分别占总数的93.58%、93.68%;纳入私改交通运输业
            1106户,1119人,分别占88,48和88.54%。1963年8月,毕节专区开始实施国务院《工商企业登

            记管理试行办法》,至1964年5月基本结束工商企业登记工作,给309户企业办理登记,其中中
            央企业1户,从业989人,注册资金445.4万元;省管企业5户,从业2.04万人,资金20571万元;

            地方国营企业248户,从业1.1万人,资金3.7亿元;公私合营企业55户,从业1225人,资金8169
            万元。是年,全专区清理个体工商业1.16万户,其中有证3919户,无证的7723户。清理后登记

            发照的1981户,只登记不发照的1452户,作为家庭副业生产劳动者安置的1018人,取缔的自发
            经营者3272人。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工商行政管理受到冲击,企业登记被视为
            管、卡、压,企业登记工作开展不正常。1978年,各县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国营、集体

            企业。1979年4月,执行国务院〔1979〕102号文件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等7部局《关于特种行业
            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各县共清理整顿1016户特种行业,工商部门审查登记678户,发给

            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取缔18户,暂不登记320户。1980年,毕节地区行署贯彻国家经
            委、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的通知》和省工商企业普查登记工作会议精神,抽
            出1227名干部接受培训,开展企业普查登记工作。全地区普查登记工业企业895户,其中全民所

            有制87户,县以上集体企业90户,社队企业581户,机关团体企业33户,街办企业41户,校办企
            业8户。资金总额1.46亿元,职工4.33万人。1981年,工商管理机关开展商业、饮食业、服务业

            和交通运输业的登记发照工作。1982年,依照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工商总局的
            《实施细则》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全地区登记注册工商企业2016户,从业7.46万人,注册资金

            1.92亿元。其中国营企业680户,职工3.96万人,注册资金1.14亿元。1984年,工商管理机关简化
            办证手续,将发证审批权下放给基层工商所,全地区登记注册企业2443户,其中全民所有制817
            户、集体所有制1626户。1985年国家工商局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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