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P. 336
匹。1964年,贯彻省委、省人委《改进大牲畜余缺调剂工作的指示》,恢复传统的耕畜经营和
交流关系。黔西县工商部门查处牲畜市场违法案91件,其中投机倒把案87件,罚款0.68万元。
1971~1980年,工商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规定,检查牲畜交易市场,查获违规交易耕牛1904
头、役马29匹、菜羊232只、菜牛469头、肥猪2402头。1985年,工商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投机倒
把活动,取缔黑牛行、黑经纪。织金县三塘工商所查获倒卖耕畜案4起,扣留现金2000元。黔西
县工商部门查处牲畜市场违法案80件,查获贩卖的耕牛37头、马45匹。1986年,大方县工商机
关查处违章物资中有牛马51头(匹)、肥猪3头。1995年起,实施《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
工商管理部门对经纪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指导经纪人自律组
织工作。2001~2002年,工商管理机关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活动,检查饲料品种79批次、兽药品
种1300多批次;取缔无证经营38户、违法经营点36个;查处伪劣兽药3.89万盒、查出伪劣过期饲
料34.8吨、添加剂2.9吨;查处违法违章案89件,涉案129人。2003年,出动人员3490余人次,发
放农资打假宣传资料7680份。清理牲畜市场和农资市场1043个次,检查生产企业24家;受理举
报投诉13件,立案34件,结案30件;取缔非法摊点16个,捣毁制假窝点7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
失5.87万元。2004年,全地区有畜牧经济人和牲畜市场经纪人1334人,畜牧业专业协会52个,从
业人员1万余人,产品销售收入5.54亿元。2005~2011年,随着市场开放,大牲畜交易由养殖户或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交易,大牲畜交易监管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
车辆交易市场管理 1981年,工商部门执行贵州省政府指示,按月收缴私人机动车、船有
关管理费用;打击车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投机倒把和走私行为。1981~1984年,查处投机倒把
案698件。1984年10月起,按国家工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凡在物资部门
汽车交易中心和中国汽车工业贸易交易公司成交的汽车,其发票均需工商行政部门验证盖章。
是年,查处违法违章票1630件,其中投机倒把案36件,罚款12万多元。1986年,查获倒卖的汽
车、拖拉机18台、价值40万元。1987年,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拼装汽车管理的通知》,
查处非法出售拼装汽车,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销售额10%的罚款。1988年,查处倒卖汽车4
辆、拖拉机19台。1989年4月,成立毕节地区机动车辆交易所。工商、物资、公安、物价等部
门派员合署办公,开展机动车交易监管。至年底,共验证各种机动车辆1024辆(台)。收验证
费4万余元上交财政。对手续不齐的39辆不予验证盖章。是年,黔西、赫章、纳雍县开展拖拉
机、摩托车验证工作。1990年,验证机动车2117辆,经验证不予入户的40辆。查处违法违章案
12件,罚款1.77万元,追缴各种规费2.23万元。1992年,全地区工商系统全地区验证交易的机动
车2261辆。1991~1996年,全地区共验证各种机动车1.98万辆(台),收取验证费百万元。1997
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假冒吉普车2辆、摩托车9辆。1998年,全地区验证交易机动
车2216辆。1999年,工商机关查处违法摩托车29辆。2000年,全地区查获违法摩托车28辆和汽
车、摩托车配件234件。2004年,毕节地区行署根据国家商务部等7部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
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地区工商局牵头,11个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协调
小组,开展整治汽车交易市场工作。工商机关出动执法人员717人次,车162辆次,检查机动车
维修经营企业44户,个体经营者412户,检查汽车配件经营者440户、摩托车配件经营者204户。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