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P. 263
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价,一价一签;计量准确,秤平、提满、尺码足够,并设公平秤、公平尺和监督岗。凡领导重
视、人员落实、文明经商、明码标价、计量合法、群众好评的企事业单位,自评审报主管部门
打分在85分以上的单位,经物价、计量部门审批,由政府授予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并颁发物
价计量信得过牌匾。满1年后再评不合格者取消。1989年4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制发《贵州省商
贸计量管理办法》,要求1990年底以前完成市制单位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过渡。毕节地区标准
计量管理局按要求对市场商品计量进行检查。1991年,毕节地区组织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有关
培训,专项监督检查全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计量,同时进行房地产开发并企业计量法律、法规
宣传。1994年,毕节地区技术监督局派出计量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规范市
场计量行为骨干班,学习《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同时
进行商贸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周期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颁发检定证书。是年8~9
月,贯彻省局《关于对燃油加油机进行监督抽查的通知》,检查全地区燃油加油机及“以升计
价,以升发油”的情况。1995年4月,根据省局《关于部署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工作的通
知》,毕节地区技术监督局安排淘汰使用杆秤工作,1997年,监督检查全地区用于贸易结算的
商用衡器、燃油加油机、售油机、屈光度计,加强“一器一证”管理。从是年起,每年均对市
场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1998年,地区技术监督局、地区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关
于对全区加油站燃油加油机进行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为两
组历时25天,检查各县市138家加油站250台加油机。2000年,配合地区国家税务局安装燃油加
油机税控装置,开展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签封工作,共鉴定燃油加油机税控装置252台,完成
鉴定率100%。2001年,重点进行电能表、水表、煤气表、衡器、加油机和医疗计量仪器的强制
检定和监督管理。2002年,在全地区推出“计量合格证”挂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经检查合格
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地区质检局授予计量合格证,共授牌110家。2003年,3次专项检查集
贸市场和加油站,18个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合格率96.2%,不合格者予以取缔或没收。在全
地区集贸商场设置公平秤10台,质量计量咨询服务站2个。检查158家加油站的加油机,合格率
99%。对360个定量包装商品抽样201个检验,合格率89.6%。检查47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和
1家药品生产企业,其在用计量器具224台(件),合格率97.3%、定量包装商品223批次,抽样
96个,合格率82%。检查全地区眼镜行业人员资格及设备,考评14家眼镜行业。评出甲级1家,
乙级4家、丙级1家。同时,安排部署全地区企业计量合格确认工作。向省质检局上报2家企业
计量合格确认材料。2004年,检查集贸市场23个,计量器具1967台(件),取缔不合格者243台
(件)。检查加油站161家,对3起计量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完成1家甲级、2家乙级眼镜店的评
审工作,对26家眼镜制配企业督促建立计量管理制度;下达对眼镜制配企业整改通知8份;检查
眼镜制配企业122台(件)在用计量器具,抽取27副眼镜送检。指导27家餐饮企业对其菜谱按国
家法定计量单位标准,在企业配备3个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开展宣传动员“C”标志企业
评价工作,指导2家企业建立计量检测管理体系,帮助3家中小企业开展计量合格确认工作。
2005年,一是检查加油站269个(次),加油机733台(次),加油机枪762支(次),1个
加油站的2台加油机因超周期未检定受到立案处理;4个加油站的加油机经检定不合格的被责令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