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4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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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二是对石油液化气充装量、餐饮业和企业、商场(店)、集贸市场销售的定量包装
商品量进行3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类在用计量器具289台(件),没收销毁不合格计量
器具15台(件),抽查定量包装140批次,合格率为100%。三是组织对217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
了监督检查,指导27家配备3个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四是检查了197家粮食经营户、63家
粮食收购站、76家絮棉制品经营户和12家超市的369台(件)在用计量器具。检查中对经营户使
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限期送检,现场查处了超期使用计量器具的
粮食批发户3家,同时还检查粮食类定量包装87批次,合格率100%。2006年,一是对66家食品
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抽取样品71批次。抽
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净含量标注均合格的批次为38个,合格率为53.5%。其中净含量检测
71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为64.8%;净含量标注检测52批次,合格38批次,合格率为73%。
对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查处。二是抽查了85家宾馆、饭店、酒吧、咖啡屋等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单位。检查在用计量器具66台(件),检查前有25台(件)未经检定,受检率为62.1%。通过检
查,各餐饮业经营者按照餐饮业计量管理的要求,规范了计量行为,对在用计量器具申请了检
定,受检率为100%。三是部署了对全区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集贸市场
26个,检查商场超市24个,对检查的台秤、案秤、度盘秤等在用计量器具634台(件)进行登记
备案。受检率仅为58.4%。经检查后,受检率达到91.3%。2007年,一是检查超市49家,集贸市
场36个,检查在用计量器具61台(件),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共计42批次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
量检测。共查处9起超期未检定的计量器具案件及9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案件。
检查餐饮经营企业45家,检查在用计量器具29台(件),对1家餐饮经营企业使用未经周期检
定计量器具的行为进行查处。二是检查加油站60个,检查加油机229台(共245枪),受检率与
检定合格率为100%,检查中未发现破坏加油机铅封、倒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等计量违法行
为。三是检查集贸市场(含超市)32个,检查在用台(案)秤232台,公平秤2台,检定合格率
为100%。四是检查了汽车衡用户401家,检查在用汽车衡450台,其中用于贸易结算用的在用汽
车衡有415台,用于公路计量收费用汽车衡有13台,用于治理超限超载用汽车衡有2台。依法对
超检定周期使用的汽车衡的2个企业进行查处。
2008年,举办“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拉开在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
位、眼镜店、社区(含乡镇)四个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序幕,当年完成“四个走进”
的40%以上目标。一是制定了《全区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
了金银珠宝店、加油站、眼镜制配店、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及各县(市)质监局分管领导、业务
负责人共计92人参加全区《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宣贯培训,各县(市)质监局亦对
225家经营企业开展宣贯培训工作;二是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与集贸市场、商店、
餐饮业、加油站、燃气充装站等重点领域行业的企业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并在地区局网
站上统一公告。全区共签订承诺书263份;三是对相对集中的“自由市场”“马路市场”及集
贸市场在用的1055台(件)计量器具全部进行免费检定,减免检定费42705元。集贸市场均按要
求完成“四统一”“四落实”工作;四是督促209家医疗机构公示在用医用计量器具,128家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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