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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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检定费用2万余元。
                   2.医疗卫生计量管理。1977年,地区及各县检定机构派员参加省计量局举办的血压计计量检

              定培训,同时添置血压计计量标准、督促医疗卫生部门送检工作计量器具。1985年,毕节地区
              计量测试所血压计标准经省局考核合格,正式开展血压计检定。1989年,毕节地区标准计量管

              理局安排全地区医疗卫生系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1998年,根据省卫生厅、省技术监督局
              通知,检定医疗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同时推进计量器具逐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完

              成血压计量用千帕(kPa)废除毫米汞柱(mmHg);药液、血液用升(L)、毫升(mL),废
              止西西(cc);化验配液用摩尔/升(mol/L),废止克当量。1999年,首次将“医用三源”
              纳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范围,对医用诊断X辐射源、医用超声源、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酸度计进行周期检定。毕节市、金沙、纳雍、威宁县质监局先后建立血压计检定装置计量标准
              并开展周期检定。对医疗卫生部门的血站和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2003年,毕节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做好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用计量器
              具的登记与强制检定工作。2005年,对全区22家眼镜店强检计量器具共计64台(件)进行了检
              查,对其中2台(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了处理。2006年,检查眼镜经营企业29家,检

              查眼镜经营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29台(件),经检查所有眼镜经营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受检
              率为100%。2008年,检查地、县两级医疗、计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计生站)及私人医院(诊

              所)等医疗单位208家,检查眼镜制配单位27家。检查医用计量器具1012台(件),对未经检定
              的医用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2007年,检查眼镜制配经营企业25家,100台(件)计量器具

              均申请强制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督促眼镜制配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同年检查
              地、县两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计生站)及私人医院(诊所)228家,检查医用计量器具

              1057台(件),其中B超机326台、X光机102台、心脑电图机(监护仪)89台、CT机10台、血压
              计(表)524块。在用医用计量器具器具总体检定率为34.2%,对所有医用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
              案,实行动态管理。

                   2009年,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计量保障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在用体温计、医
              用辐射源(X射线诊断仪等)、医用超声源(B超机等)、心脑电图仪及血压计(表)等医用计

              量器具开展专项计量检查,制定了本单位《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技术保障工作方案》,对涉
              及疫情防控的医用计量器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检定。
                   3.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计量管理。1985年前,多次发生压力表、温度计、瓦斯仪失准造成

              锅炉爆炸和煤矿安全事故。是年,经省考核合格,毕节地区建立工作压力表检定项目。1987年
              5月,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99年1月,国家调整

              《目录》。《目录》共载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有25项46种,分别占总数的
              45%和41%。1994年,金沙、威宁县计量所建立工作压力表检定项目,开展用于锅炉和压力容

              器的压力仪表检定。2004年,地区和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建立用于
              煤矿瓦斯气体浓度测试的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地区检测所还建催化燃烧式甲烷报警
              器检定装置。强制检定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监控的瓦斯计与报警器。2003年、2004年,分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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