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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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9月,毕节专区成立改秤工作委员
会及办公室,开展16两改制为10两秤工作。1公斤等于2市斤;1市斤等于10两:1两等于50克。
中医处方用药仍沿用两、钱、分。1964年,国家建立统一计量制度,建立健全地县计量管理机
构和技术机构,加强计量管理。1977年9月,成立毕节地区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领导小
组。1978年5月,在地区中医院进行改革试点。1979年1月1日起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一律采用
克、毫克、升、毫升、按10两为1斤的市制的1钱等于5克;16两为1斤的旧制的1钱为3克换算尾
数不计。1984年,宣传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及有关措施。1985
年,地区行署批转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在我区积极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报告》,全地
区完成计量标准计量单位的改制。1986年,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各企业、事业单位
的公文、统计报表、设计图纸、科研报告、学术论文规范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1990
年,全面完成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毕节地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计量标准管理 1965年,毕节地区计量所建立第一个计量标准即四等砝码。此后,地县检
测机构陆续建立最高计量标准,作为量值传递的依据。1979年,按省计量局的安排,毕节地区
开展计量标准器检查,完善计量标准项目和全地区量值传递。1980年,根据贵州省经委等单位
联合制发的《关于整顿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地区计量处组织力量复查地县技术机构检
查整顿工作,并将检查整顿工作推广到企业。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布,按照省
标准计量管理局的要求,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作为统一
本辖区量值依据。各级计量行政部门所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其上级计
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考核合格即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由主
持考核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方可在开展量值传递。是年,毕节地区标准
计量管理局建立的二等公斤组、克组、毫克组标准砝码、标准测力计、标准血压计、标准压力
表及百分表、千分表检定装置,经省标准计量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标准证书”和“社
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本地区内开展量值传递。1988年,增
加热电偶检定装置和心电图机检定装置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至2004年底。毕节地区经上级考
核合格建立在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计37项,有9项未续标,未开展检定工
作。其中毕节地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有:血压计检定装置、标准铂铑—铂热电偶检定装置、
竹木直尺检定、直流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标准装置、微小力量材料机检定装置、心电图机检定
装置、二等活塞压力计标准装置;通过量具检定装置;三等测力计标准装置;二等克组毫克组
砝码标准装置,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天平检定装置、医学超声仪超声源检定装置、医用诊断
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共15项。各县市共21项。大方县有四等大砝码标准装置、加油机容量检
定装置;黔西县有四等大砝码标准装置、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金沙县有二等毫克组砝码标准
装置、血压计检定装置、四等大砝码标准装置、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
织金县有四等大砝码标准装置、标准血压计(未续标)、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纳雍县有四等
大砝码标准装置、血压计检定装置、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威宁县有四等大砝码标准装置、血
压计检定装置、加油机容量检定装置、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赫章县有四等大砝码标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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