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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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土6646.5亩,修筑公路39.65千米,种草1140亩,育苗2660亩。1988年起,毕节、大方、赫章
县,1990年后有织金、纳雍、黔西县相继列入“长防工程”,至1990年,完成人工植树造林5万
亩,封山育林10.9万亩。1988年,国务院批准毕节地区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1994
年,1995年分别完成并通过第一、二期工程国家验收,共完成3887.68平方千米防治任务,其中
坡改梯42.53万亩,水土保持林172.2万亩,经济果木林72.55万亩,封禁治理151.58万亩,农业保
土耕作140.29万亩;配套修建蓄水工程348座,引水渠道69.17千米,排水沟500千米,拦河坝28
座,沉沙函80个。1996年,全地区国有林场24处,林地152.38万亩。2001年变更调查结果,林
地面积1518.8万亩,其中林地556万亩,灌木林地796.46万亩,疏林地24.0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
141.3万亩,迹地2742.2亩,苗圃4000.2亩。
2.牧业用地。《贵州通志》记述,元代,朝廷在今毕节地区的亦奚不薛牧马场,是当时全国
最大的十三个牧马场之一。当时的牧地都是天然草场。1980年起,大面积开展人工种植和飞播
人工种草。1983年,威宁县被列为南方草山建设项目试点。到1985年建成人工草场3.3万亩,草
种基地9000亩,草地工程围栏2.78万亩。1983年,在织金县骄子山草地进行飞播种草。1990年,
在中心草场种草3093亩,改良草地400亩,指导周边农户种草6802亩。2001年,全地区生态退耕
1.8万亩,牧草地达128.56万亩。3.水利用地。2001年统计,全地区中型水库4个,总库容6960立
方米;小一型水库41个,总库容1.2万立方米。全地区水库水面3.5万亩、坑塘水面2.49万亩,沟
渠4.83万亩,水工建筑物1006.1亩。
二 耕地整治开发
坡改梯和基本农田建设 自20世纪50年代起,每年都进行坡改梯、瘦改肥、土改田(称三
改)。20世纪80年代作为工程正式立项,组织实施。至1990年,全地区累计完成坡改梯70多万
亩。以后,上级每年下达任务不少于10万亩。1997年,采用以工代赈方法,实际完成19.42万
亩。2001年,全地区完成坡改梯13.12万亩。按4%系数折算,可增加耕地5249.7亩。此期间,农
村总结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措施。20世纪90年代,加快综合农业工程建设。仅1997
年,在完成坡改梯任务的同时,配套修建拦山沟72条,总长23.61千米;排洪沟148条,总长83.5
千米;河堤166条,总长96.64千米;引水渠51条,总长17.87千米;水窖1167个,3.94万立方米;
谷坊132座,1.76万立方米;恢复水毁农田2.66万亩。是年,全地区投入综合农业开发资金2609
万元,完成项目34个,其中中低产田改良项目资金12.4万元。
土地整理恢复 1.草海恢复工程。1958年,草海水面为45平方千米,蓄水1.4亿立方米。
1958年,1972年两次放水造地,草海水面及畜水量大幅减少。1982年,完成第一期恢复工程,
蓄水高程2171.1米,水量2700万立方米,水面27.5平方千米。1985年,省人大六届五次会议决定
草海为省级综合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为120平方千米,水面29.82平方千米,水位高程2172.5
米。1988年,草海150平方千米范围列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草海进入保护和开发利用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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