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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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涨61%,80%。1952~1953年,毕节专区粮食价格分别为:每市斤大米660元、680元;苞谷
              320元、360元;黄豆520元、560元;小麦560元、550元;面粉920元、650元。自1953年11月起,

              全专区对稻谷、大米、玉米、小麦实行统购统销,城市居民和农村人口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9
              月专署调整粮食购销价格,每50千克大米收购价和销售价分别为6.61元,7.22元:玉米5.49元,

              4.67元;黄豆5.4元,5.56元;四季豆4.54元,5.02元;饭豆4.29元,4.74元。同时,相应调整其他
              粮食品种购销价。

                   1961年、1966年粮食减产,毕节专署两次调高粮食购销价格,以每50千克计,收购价稻谷
              调为5.88元、7.66元;大米10.91元;玉米5.9元、6.79元;黄豆10.1元、12.5元;销售价10.1元;小
              麦8.25元、9.6元。第一次出现粮食购销价格倒挂。1963年9月1日起,在售给农业人口、工商用

              粮中实行购销同价。1965年4月1日起,售给非农业人口口粮也实行购销同价。1965年9月3日,
              据省政府规定,提高粮食购销价,以50千克计平均购价:稻谷8.25元,大米11.71元,玉米8.25

              元,小麦10.94元,四季豆9.71元,销售价不变。全专区再次出现粮食购销价格倒挂。企业经营
              亏损,增加财政补贴。随后,省政府指示,再次提高粮食购销价格。1978年3月,毕节地区调整
              部分粮食价格,每50千克平均收购价:中等黄豆由15元提到20元,销售价不变。年底,稻谷由

              9.48元提到11.55元,大米由13.8元提到16.5元,玉米由9.48元提到11.6元,小麦由13元提到15.7
              元,黄豆由20元提到23元。自1984年9月起,区内收购稻谷、玉米、小麦不再分统购、超购计

              价、实行综合计价。
                   2009年,提高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提高13元,增幅达16.5%。2011年再次调整中籼

              稻最低收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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