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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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9月,桐籽购价调为37元;桐油购价130元,售价162.44元。1994年10月起,桐籽桐油实行
议价议销,价格由经营者自定。据调查,全地区桐籽平均购价37元,毕节县桐油收购价:1984
年130元,1985、1986年173元,1987年165.24元,1988年80.74元。
烤烟价格 民国31年(1942),毕节、大定、黔西县种植的烤烟无统一销售价格,由烟农
与烟商议定。1950~1953年,全专区分上、中、下等级的参考价收购烤烟,每50千克收购价:
1950年24.9万元(旧币,下同),1951年46.48万元,1952年44.5万元,1953年41.75万元。1954
年,烤烟分9个等级,以4级为标准级。价格为:1级77.9元,2级68.2元,3级56.7元,4级42.6
元,5级36元,6级29.4元,7级20.5元,8级14元,9级7.3元。1956年,平均上调5.81%。各县收
购50千克标准级烤烟价格:毕节县47.5元,大定县46.6元,黔西县46.7元,金沙县47.1元,织金
县46元,全专区均价46.8元。1961年调整为:毕节66.5元,大方、黔西65.4元,金沙65.8元,织
金64.4元,纳雍63.4元,赫章63.8元,威宁63元,全专区均价64.73元,调幅40%。1974年改为15
级收购制,标准级由中黄5级改为中黄4级,标准烟价72元,提高11%。1975年各级烤烟每50千
克收购价:毕节、大方、黔西、织金、纳雍64.4元,金沙65.9元,赫章、威宁64元,全地区平
均价64.48元。1980年,执行省改烤烟收购价格决定,全地区烤烟标准级收购价每50千克72元。
1981年5月,调为87元,提高28.3%。1985年,行署重点调整烤烟质量差价,中黄1级由230%调
为276%;青烟1级由65元调为60元。县城以上市场执行统一价格,县城以下市场保持适当的运杂
费差价,但不得超过1元。1993年9月15日,毕节地区行署调整全地区烤烟收购价格。中一每50
千克310元、中二260元、中三190元、中四130元、中五65元、中六35元;上一230元、上二165
元、上三110元、上四60元、上五20元;青一60元、青二20元、青三8元、末级5元。
1964年12月1日,根据省物价局、烟草专卖局的通知,毕节地区奖励收购烤烟,上等烟每担
奖励50元,中三级每担奖20元,中四、上二级烟每担奖10元。
2009年和2011年分别公布了烤烟收购价。进一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
三 副食品价格
生猪、猪肉购销价格 1.生猪购销价格。1953年前,生猪收购无统一价格,由买卖双方自
由议定。1954年9月,毕节专署制定各县生猪收购价格,以每50千克计价(下同),分别为:
毕节、大定、金沙24.5元,黔西、织金26元,威宁30元,纳雍24元,赫章29元。1955年8月部分
调整为:毕节、大定24元,黔西25元,金沙25.72元。1959年10月,根据省商业厅文件规定,各
县3级(标准级)收购价为:毕节30.1元,大方30.8元,黔西32元,金沙、织金39元,纳雍36.5
元,赫章、威宁32.4元,全区平均收购价30.9元。1960年执行省商业厅决定,全区平均价32.93
元。1961年5月,省决定的生猪收购由5个等级改为3个等级,各县3级收购价为:毕节、大方、
黔西、金沙43元,织金、纳雍、赫章、威宁42元,全专区平均价42.5元。1973年调整为:毕节、
威宁48元,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赫章47元,全专区平均收购价为47.25元。1979年
4月,毕节专区采用毛重定等、毛斤计价的办法确定收购价为:毕节、大方、黔西、金沙、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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