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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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王维伦、邹芳智、周训明、侯长英、罗晶。
                   (6)民族宗教事务局。行署主管全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计经

              科、宣教科、宗教业务科。历任正副局长:陈长友、梁兴华、李羡道、杨朝云、马光树、康庆
              明、张永忠、李洪应、彭斯慧。

                   (7)公安局。正副局长:朱世光、阳成俊、杨光明、吴福涛、陈学银、杨新建、周兵志、
              罗高华。纪委书记:王跃华。

                   (8)监察局。与中共毕节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历任正副
              局长:沈晓春、赵牧、桂黔皖、秦天志。
                   (9)民政局。行署主管全地区民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

              科、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历任正副局
              长:肖宗杰、蔡勤生、聂宗兴、康庆明、乔遵、武绍勇、石正友。纪检组长:乔遵、朱钧。

                   (10)司法局。行署主管全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政治处、地区依法治理办
              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
              中心)、法规仲裁科、劳教管理科、办公室(计财装备科)。正副局长:夏远超、李鸿海、文

              连浦。纪检组长:李发荣。
                   (11)财政局。行署主管全地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工作部门。

              内设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行政事业财务科、社会保障
              科、农业科、农业税收科(毕节地区农业税征收管理分局)、会计科、财政监督检查科(毕节

              地区财政稽查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外经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清产核资办公室)。
              正副局长:王玉屏、袁德琴、刘晓益、伍润强、方怡、伍崇峰。纪检组长:方怡、朱晓红。

                   (12)人事局。行署主管全地区人事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录用调配科、考核任
              免奖惩科、培训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军官转业安置科(毕节地区军
              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正副局长:李文汉、沈晓春、许平、杨世海、张光友。专

              职纪检员:谢平贵。
                   (1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署主管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内设办

              公室、培训就业科、劳动工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养
              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正副局长:吴道贵、刘汉奇、梁和平、梅品伦。纪检组长:

              吴良平。
                   (14)国土资源局。行署主管全地区土地、矿产(除煤炭、下同)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

              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监督科、地籍管理科、
              用地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历任正副局长:薛家路、张政纲、

              胡奇文、赵高义、王晓灵、周玉柱。纪检组长:余文光。
                   (15)建设局。行署主管全地区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建筑业与勘
              察设计科、城市规划建设科、村镇与风景区建设科。历任正副局长:陈明显、薛家路、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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