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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和。1987年7月撤销。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1988年5月建立,其职能是:研究提出全地区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
政策、规划、措施、办法,负责全地区住房制度方案的实施,审批各县住房制度方案。主任陈
伯谦。
煤炭工业局 1994年12月建立,其职能是: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优化煤
炭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和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第三产业的发展;推
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煤炭市场;依靠科学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正、副局长:孙先开、张天明、杨家春。
国家安全处 1995年6月建立,其职能是: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地区国家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及上级国
家安全部门提供情报信息和部署全地区国家安全工作;侦察间谍和间谍情报机构、敌对势力及
境外反动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和打击隐蔽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保卫国家安全和利
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处长龙晨美,副处长余胜明、李祖达。
气象处(台) 1979年1月后归行署领导,称气象台,1980年1月改为气象局,受省气象台
和地区行署双重领导,1983年9月改为气象处(台)。历任正、副处长(台、局长):刘锡忠、
宓建业、杨玉山、林光、吴祥正、滕志刚、袁文达。
税务局 1979年10月,财政、税务分开,建立税务局。1982年5月改由地区行署和省税务局
双重领导,业务以省税务局领导为主:1983年改由省税务局直接管理。历任正、副局长:司敬
思、刘万钟、庞开荣、王明灯、张治国、陈文治、李清邦、马顺霖、张仲俊。1994年9月,税务
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局长王明灯,副局长毛世华、
陈文治、张仲俊;地方税务局由地区行署领导,局长丁诗建(兼),副局长王明灯、马顺霖、
王建和。
金融机构 1979年1月后,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由行署领导。是年8月,恢复建
立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1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1980年,
遵照国务院有关指示,银行系统实行银行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银行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年9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毕节地区中心支公司成立。198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加
挂中国工商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机构名称,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账
务”的办法开展工作;是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毕
节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分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领导、管理、监督、
稽核、协调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1989年4月,中国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成
立。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分行(含中心支行)历任正、副行长:齐连科、李宗元、萧世贤、
刘仁华、张才华、徐立本、王云滨、刘传良、宋钦玉、李洪发、袁雪蓉、黄镇谦、夏永祥、周
年国、胡德龙。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历任正、副行长:齐连科、王云滨、张宗璞、
刘宇光、郭生德、徐立本、尚其昌、宋先元、徐永贵。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历
任正、副行长:张力心、卢泮水、文建群、颜海、孙鸿群、关珠梅、罗邦国、唐玉禄、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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