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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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和。1987年7月撤销。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1988年5月建立,其职能是:研究提出全地区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

              政策、规划、措施、办法,负责全地区住房制度方案的实施,审批各县住房制度方案。主任陈
              伯谦。

                   煤炭工业局 1994年12月建立,其职能是: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优化煤
              炭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和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第三产业的发展;推

              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煤炭市场;依靠科学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正、副局长:孙先开、张天明、杨家春。
                   国家安全处 1995年6月建立,其职能是: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地区国家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政府及上级国
              家安全部门提供情报信息和部署全地区国家安全工作;侦察间谍和间谍情报机构、敌对势力及

              境外反动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和打击隐蔽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保卫国家安全和利
              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处长龙晨美,副处长余胜明、李祖达。
                   气象处(台) 1979年1月后归行署领导,称气象台,1980年1月改为气象局,受省气象台

              和地区行署双重领导,1983年9月改为气象处(台)。历任正、副处长(台、局长):刘锡忠、
              宓建业、杨玉山、林光、吴祥正、滕志刚、袁文达。

                   税务局 1979年10月,财政、税务分开,建立税务局。1982年5月改由地区行署和省税务局
              双重领导,业务以省税务局领导为主:1983年改由省税务局直接管理。历任正、副局长:司敬

              思、刘万钟、庞开荣、王明灯、张治国、陈文治、李清邦、马顺霖、张仲俊。1994年9月,税务
              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局长王明灯,副局长毛世华、

              陈文治、张仲俊;地方税务局由地区行署领导,局长丁诗建(兼),副局长王明灯、马顺霖、
              王建和。
                   金融机构 1979年1月后,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由行署领导。是年8月,恢复建

              立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1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1980年,
              遵照国务院有关指示,银行系统实行银行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银行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年9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毕节地区中心支公司成立。198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加
              挂中国工商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机构名称,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资金分开、两套账
              务”的办法开展工作;是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毕

              节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分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领导、管理、监督、
              稽核、协调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1989年4月,中国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成

              立。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分行(含中心支行)历任正、副行长:齐连科、李宗元、萧世贤、
              刘仁华、张才华、徐立本、王云滨、刘传良、宋钦玉、李洪发、袁雪蓉、黄镇谦、夏永祥、周

              年国、胡德龙。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历任正、副行长:齐连科、王云滨、张宗璞、
              刘宇光、郭生德、徐立本、尚其昌、宋先元、徐永贵。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历
              任正、副行长:张力心、卢泮水、文建群、颜海、孙鸿群、关珠梅、罗邦国、唐玉禄、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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