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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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六十七、专员外出按省人民政府和地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副专员、秘书长外出时,由本人
              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专员报告,经批准后,由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将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

              系及文件呈送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通报其他行署领导。行署副秘
              书长外出时,由本人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分管副专员和秘书长报告,经批准后,须向行署办公

              室秘书科通报行止日期。
                   六十八、行署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外出(区外三天以上)时,由本人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分
              管副专员报告;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外出时,由本人事前书面或口头向专员或常务副专员

              报告,经批准后,须向行署办公室秘书科通报行止日期。


                                                      政务公开制度

                   六十九、行署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内容是:
                   (一)全区性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全区经济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出台其他政策措施。
                   (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

                   (四)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的变动以及机构改革涉及人员调整变化情况。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重要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和执行情况;

                   (六)行署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招标
              采购、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重大投资建设以及对国有土地处置情况;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七十、行署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依法、民主、科学行政能力
              的重要措施,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明查与暗访、一般与个别、督察与调研相结合等形式,以求真

              务实的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监
              督各县市、行署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应当公开的各种事项,督促各县市、各部门依法纠

              正不真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公开内容。
                   七十一、严格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有关
              规定追究责任。


                                                          附 则


                   七十二、本工作规则于二○○七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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