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6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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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3625人,决定批捕3093人。1990年1~4月,全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法院开展“扫六害”、反
盗窃、抓逃犯、打击车匪路霸、查禁卖淫嫖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5月,根据上级部
署,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斗争。是年,受理批捕案犯5264人,决定批捕5014人。
1991年5月,根据省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毕节地区公、检、法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
子斗争,毕节分院成立“严打”办公室,抽出35名干警协助各县审查处理。同时,全地区检察
机关投入干警218人,出动车辆35辆,实行定人、定案、定时间、保质量,审查案件。是年,
共受理批捕案犯4232人,决定批捕3589人。1992年2月,召开全地区检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
国第九次和全省第十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县检察机关“快办案、办好案、提高办案质
量”,搞好对刑事案件的批捕。4月,分院制定《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信息联系制度》《案件
复查制度》《案件审查制度》和《内卷立案归档制度》,下发各县检察院执行。11月,全地区
检察机关批捕工作转入重点打击盗窃犯罪。是年,共受理批捕案犯4381人,决定批捕3713人。
1993年,开展重点打击车匪路霸刑事犯罪专项斗争。4月,分院召开各县检察院刑事检察科长
会议,巡回检查和复查上年产生的批捕后撤案,撤案后批捕及不批捕的情况。5月,全地区检
察机关清理1983~1992年的批捕在逃的情况,查出全地区共有批捕在逃犯126人,向公安机关
提出要求及时逮捕归案的书面建议。是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案犯3754人,决定批捕
3219人。1994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案犯3991人,决定批捕3454人,1995年,根据全
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法院开展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爆
炸、暴力犯罪、重大盗窃、拐卖妇女儿童、制贩毒品、绑架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等刑事
犯罪,8月,重点转入打击卖淫嫖娼犯罪。是年,受理批捕案犯3433人,经审查,决定批捕2706
人。1996年,全区检察机关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开展刑事批捕。4月下旬,抽
出干警172人,出动车辆15辆(次),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受理批捕案犯5016人,决定批捕
4528人。1997年,全地区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及省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反腐败办大
要案的要求开展刑事批捕工作。8月,分院派出办案骨干深入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
县院帮助制定措施,抓好批捕工作,总结工作经验,以指导全地区刑事批捕工作。是年,全地
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案犯3006人,决定批捕2461人、1998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加强目标责任
制,突出打击重点,及时审查案件,作出是否批捕决定,不积压。是年,共受理批捕案犯3586
人,决定批捕3068人。1999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
动力度,做到优先办理重特大案件,优先办理专项斗争案件,保证案件在批捕环节不积压、不
梗塞。是年,共受理批捕案犯4361人,决定批捕3449人。2000年,全地区检察机关贯彻高检院
“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及时审查及时批
捕刑事犯罪分子。是年,共受理批捕案犯5730人,决定批捕4030人。
2001年,全地区检察机关根据中央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
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积案、错案。是年,共受理批捕案犯5725人,决定
批捕4724人。2002年,全地区检察机关继续参与严打整治斗争,采取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
方法开展工作,无一件错案发生。是年,共受理批捕案件5203人,决定批捕4221人。2003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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