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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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军 事
第一章 军事机构
毕节地区,由于地处祖国西南腹地,向来就有“于滇为咽喉,于蜀为门户”和“三省通
衢”之称,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因此,战争频繁,灾难深重。如有文献记载的武丁伐鬼方、卢
夷国远征军加盟武王伐纣、庄蹻征服夜郎国入滇、秦略通五尺道,夜郎国被汉使陈立灭、汉军屯
平夷、诸葛亮南征、刘深血洗乌蒙山、洪武调北征南、奢安事变、吴三桂剿水西、黔西北苗民
起义、红军四渡赤水、乌蒙山回旋战、解放军解放大西南等战事外,还有若干局部战争发生。
第一节 明清时期军事机构
一 卫 所
明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旨令颍川侯傅友德征南,于赤水、毕节、七星关置卫所。
兵卫相属,有警则合兵围剿,无事则分兵驻守,以使道路往来通畅。
乌撒卫 明洪武十五年(1382)正月,于乌撒土府府治之西南乌龙山筑城置卫,隶于贵州
都指挥使司。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并入威宁府。
毕节卫 洪武十七年(1384)二月置,据乾隆《毕节县志》载:“十六年傅友德征南,班
师至此,度地宽广,四控皆夷,路当冲要,又因毕节驿,乃奏缴乌蒙卫印信,改建毕节卫,
领千户所五及毕节、周泥二站,隶贵州都司,又西领守御七星关千户所。”清康熙二十六年
(1687),裁毕节、赤水卫改置毕节县。
赤水卫 洪武二十一年(1388)十月,陕西都指挥马烨征南返回京城,禀奏朝廷,认为泸
州与永宁接壤,民族纠纷多,宜置兵。洪武帝准奏置兵,调长安等卫官兵,于当年置赤水卫,
隶于贵州都指挥使司。赤水卫北领摩尼千户所,南领阿落密千户所、前千户所,东南领白撒千
户所。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裁赤水卫。
层台卫 洪武二十一年(1388)置,二十七年(1394)裁。
明制,卫设指挥使司,官员有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以及镇抚司镇抚,其下属有
经历、知事、吏目。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其官员为千户、百户、总旗、小
旗。刑狱归镇抚。凡卫所皆隶于都指挥使司。自卫指挥以下,其官兵多世袭。清代废除卫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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