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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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军 事


            副官室,设副官2人,受参谋指导,掌理内外勤务及一切军纪风纪,颁发饷械服装及采办军用
            品,制发徽章符号,传达命令。军法室,设军法官1人,书记2人。辖直属保安中队,设中队长1

            员,分队长3员,特务长1员。直属独立第四营,辖两个步兵连,1个机炮连。解放前夕,独立第
            四营扩编为保安第十二团,团长王孝传。

                 毕节防空指挥部 民国29年(1940),奉令成立毕节防空指挥部,统管第四专区防空事
            宜。指挥部驻城郊西岳庙。第四区保安副司令兼指挥官,内设参谋室、电台、警卫班。1945年8

            月后撤销。
                 贵毕师管区司令部 民国27年(1938),毕节设团管区司令部,隶属贵兴师管区。负责接
            收第四行政区各县新兵入伍,发给被服,进行短期训练后转送贵阳。何朝忠、詹龙光先后任

            司令。民国30年(1941),撤销团管区,贵阳、毕节团管区合并为贵毕师管区,辖黔西北18个
            县,配属陆军第六军,副军长周志群兼司令,民国33年(1944)胡佛继任司令。司令部驻贵

            阳,黔南事变后迁毕节。民国34年(1945),贵毕、贵兴师管区合编为黔西师管区,司令部驻
            安顺。
                 毕节征兵事务所 民国30年(1941),撤销毕节团管区,设毕节征兵事务所,隶属贵毕师

            管区。毕节征兵事务所不接收新兵,只承转贵毕师管区对各县的征兵事务,由师管区派部队到
            各县接兵。民国32年(1943)撤销毕节征兵事务所,各县征兵由政府兵役科负责。

                 毕节警备司令部 民国34年(1945)1月发生黔南事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决定,设立毕
            节警备司令部,统一指挥川滇黔接壤地区驻军及保安团队,委胡佛任司令,廖兴序任副司令。

            司令部驻双井寺,下设参谋处、情报处、副官室、警卫室。1945年8月后撤销。
                 黔西北绥靖区司令部 民国38年(1949)10月,国民党实施应变计划,贵州省主席兼贵州

            绥靖公署主任谷正伦委派刘鹤鸣为黔西北绥靖区司令,划滇黔公路北侧及第四行政区各县为其
            辖区,统一指挥辖区内的保安部队。司令部驻毕节。11月,刘鹤鸣率部撤离毕节,12月中旬在
            水城宣布起义。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军事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毕节军分区 1949年12月3日,贵州省毕节军分区成立,下设司令

            部、政治部、后勤处,各部(处)置业务科(股)。分区机关分别驻毕节县城的福音堂、城
            隍庙、游击衙门办公。1950年1月31日,人民解放军四十七师奉命从四川移防毕节,执行剿匪

            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贯彻中共中央“野战部队地方化,领导一元化”指
            示,决定四十七师与毕节军分区合为一体。师长郑统一,政委郭强,参谋长郭海波,政治部主

            任邹文泗分别兼任分区司令员、第一政治委员、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下辖一四零、一四一
            团。侯国祥改任分区第一副司令员;赵欲樵任分区第二政治委员。1951年3月5日,四十七师
            一四一团留毕剿匪,其余部队奉令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序列,开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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