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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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毕节地方组织





                                         第六节 纪律检查工作





                 信访举报 1951年6月,专区及各县中共纪律检查机关建立后,随即设置信访部门,按信访
            工作要求受理举报。据统计,1951~1965年,全专区中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共受理控

            告、申诉案4931件,结案3820件。1988年,大方县纪委开展赶场天下乡挂牌接待制度,地区纪
            委在全地区推广大方纪委作法,逐步推行下访接待活动。1993~1995年,全地区纪检监察信访
            工作按省纪委关于领导重视、队伍适应、制度完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中心工作的

            要求开展工作,控告申诉案件当年结案率在90%以上,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在90%以上,当年
            结案案件按期结案率在70%以上,优质结案率在80%以上。1995年,地区纪委、监察局在各县

            市纪委、监察局、地直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自查的基础上,组织3个组分别检查验收各县
            市和地直各单位1993~1995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落实情况。通过检查验收,全地区8县
            市纪委、监察局以及地直37个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实现达标。1996年获省纪委、监察厅

            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组织奖。1997年,地区纪委、监察局向全地区纪
            检监察机关提出开展无重信重访、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活动,落实和加强乡

            镇、村、村民组的信访组织建设,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建设形成村民组的信访网,做到
            问题出现在哪里就在哪里解决。得到省纪委和省委办公厅领导的充分肯定。继续抓好实现当年

            信访办结率、结案率提高到100%;按期结案率、优质结案率提高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1999
            年,把巩固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四率”和全地区三分之一乡镇实现“三无”信访目标列入全

            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目标责任制,长期坚持。2000年,全地区40%以上的乡镇实现信访
            “三无”,“四率”均达到要求。1979~2000年间,全地区中共纪律检查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共
            处理群众来信7.08万件,接待来访人员3.2万余人次,接收电话举报1415人次,有力促进全地区

            纪检工作的开展。2001~2005年,全地区中共纪检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
            话举报1.65万件(次)。开展信访办事公开、署实名举报项目试验与调研、下访等活动,设置信

            访举报办事公开栏733块,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深化下访挂牌接待,巩固和深化信访听证制度,
            制定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度》《信访听证会制度》等10多个工作制度。2011年,推进“零上访
            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创建活动,排查信访举报问题2152个,化解2087个,立案调

            查123件;开展“三访”活动,统筹“三访”化解信访积案专专项经费1130万元,接访信访事项
            2679件,办结2679件,满意率96.34%。

                 违纪案件查处 1951年6月,地委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整党整风的指示》,部署在全
            专区开展8~10天以整顿工作作风为主的整党整风运动。1952年,遵照中央决定,全专区开展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党的纪检干部参与党委“三反”办公室工作。运
            动中,96名党员干部因贪污公款受纪律处分。此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有一些党员干部
            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党纪处分。据统计,在1951~1965年间,全专区中共纪律检查机关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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