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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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第二章 行政区划










                   毕节地区在明代以前,虽有不同名号的方国、郡县、土司府,但其内部关系家支(血统部

              落)间的联盟,各个家支都有自己的君长,正如《史记》所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
              大……”虽有唐宋设置羁縻州,宋、元内分水西水东,但没改变其家支联盟关系,而家支间

              又常相互争战并吞,故有“千年土地八佰主,只见土地不见人”的谚语形容地主变动频繁程
              度,行政区划难以界定。直到明代设置贵州行省后,行政区划始有棱角,清代改土归流,设置
              府、县(州)、里制,行政区划明晰起来。新中国成立后,毕节地区的行政区划经历了由地、

              县、区、乡、大队、生产队到地、县、区、公社、大队、生产队,由地、县、区、乡、村、村
              民组,地、县(市)、乡(镇)、村、村民组,再到2011年底的市、县(区)、乡(镇、办事

              处)、村(居委会)、村民组的调整划分。



                                          第一节 明代行政区划





                                                   一 贵州宣慰司



                   贵州宣慰司之前,为元代的亦奚不薛宣慰司,隶于顺元路。今毕节地区东部为其辖地,史
              称水西,为彝族土司领地。明洪武四年(1371),罢顺元路,合水西、水东土司地置贵州宣慰

              司。设司署于贵竹长官司地(今贵阳市区),以水西首领霭翠为宣慰使,以水东首领宋蒙古歹
              (宋钦)为宣慰同知。霭翠亲领水西48目,宋蒙古歹亲领洪边12马头(又作陈湖12马头),并
              管理贵竹、水东等10长官司。洪武五年(1372)正月,贵州宣慰使霭翠、宣慰同知宋蒙古歹入

              朝,诏令其世袭宣慰职如故,隶于四川行省。
                   霭翠亲领的水西48目地分为13则溪,其名为:胧胯则溪、的独则溪、朵泥则溪、安架则

              溪、化角则溪、火著则溪、木胯则溪、架勒则溪、以著则溪、则窝则溪、雄所则溪、于的则
              溪、六慕则溪。其中于的、六慕则溪在鸭池河以东,称为水外,其余11则溪在鸭池河以西,称

              为水内。则溪为彝语,原意是仓库,土司将其属地分为若干片区,并在每一片区中心驻兵屯
              粮,这种“仓库”逐渐演变为行政区域,并以则溪作为这一级行政区的代称。水西首领将则溪
              土地分给自己的亲属——12宗亲,各宗亲又将土地层层分给亲属,构成48目、120祃裔、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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