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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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建置 行政区划


            夜所四级行政单位,史称土目分治,形成军、政、族权合一的政治制度。洪武六年(1373)八
            月,诏令贵州宣慰使霭翠位居各宣慰之上。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贵州宣慰司改隶于贵州

            布政使司。崇祯三年(1630),明廷平定奢安事变后,贵州宣慰使安位出降,愿将水外的于的
            则溪和六慕则溪地归明廷,改设流官。崇祯四年(1631),贵州宣慰同知宋嗣殷被革职,安位

            降为水西宣慰使,领水内11则溪。
                 水西的疆域,据民国14年(1925)出版的《大定县志》载:阿者(即水西)设于白扎果

            (今大方),东自果中(即黔西州)一带,直抵沙腻(即沙溪)、扒瓦(即遵义),姑糯(今
            贵阳)及租义歹(今都匀)一带,直抵大河、湖广界(今黎平、镇远诸府);南至比那(今织
            金县)一带,直抵播勒大革(即安顺府);西南自米裸,归济(今米裸塘、归集二处)一带,

            直抵河外则(即普安州)及赌密木东(即沾益州);西至得素(即水城)一带,直抵乌撒(即
            威宁)、杓哕(yuě月,即盐仓);西北至裸巨(即毕节)一带,直抵芒布(镇雄州);北至

            得扎、暮得(即龙场汛)一带、直抵扯勒(今叙永)。


                                                  二 乌撒军民府



                 彝族乌撒部在唐代已强盛,统治今贵州威宁、赫章及云南省昭通、鲁甸、彝良。《元

            史·地理志》载:“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蛮杂居之。今所辖部,曰乌撒部(今威
            宁、赫章)、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閟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晟2部。后乌蛮

            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元朝至元十年(1273),乌撒部附元,
            置乌撒路招讨司。至元二十四年(1287)升为乌撒乌蒙宣慰司,隶于云南行省。

                 明洪武十五年(1382)三月,分置乌撒府、乌蒙府,隶于云南布政司。次年以乌撒府改隶
            四川布政司。洪武十七年(1384),升乌撒府为乌撒军民府,领有可渡、赵班、阿赫关、邬撒4
            巡检司。

                 乌撒土府所辖区域,大体在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和云南省镇雄县大部范围
            内,土知府为世袭。据清道光《大定府志》载《德初土目安光祖所译夷书》,认为乌撒部落有

            4大部,8中部,24部之说。民国《大定县志·前事志》载“乌撒二十四土目”为:火母戛、则
            雄、以几、妈姑、勺衣、江半坡、雄衣、作多麻、产迭、马摆、猓兄(放猪场)、构飞、窝
            拿、阿底、亲兄、阿惟、泚处、蔡银匠、费麻、赵打狗、邓者得、雄所、五所白、小河边。



                                              三 卫、所、屯、堡



                 明洪武十五年(1382)至二十一年(1388),设置乌撒卫、毕节卫、赤水卫、永宁卫及七

            星关千户所、摩尼千户所、阿落密千户所、白撒千户所。卫所与宣慰司、土府的地界相互交
            错,错综复杂。卫、所为军事机构,兼管民政,辖有屯、堡。
                 卫所实行屯垦制,官兵平时屯田耕种,战时则聚集御敌。屯田官兵实行世袭。各屯田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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