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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法治军事        政治卷


               普度道、归根道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三道”佛堂 30 个,其中主佛堂 7 个、家庭佛堂 23 个;缴获道首、
               道徒名单 1 份,恩执、恩条 9 份,“三道”活动信件 22 封,经书 504 本、表文 66 份、印刷品 1300 余
               张;惩罚、教育大小道首 140 余人。1980 ~ 1984 年,收缴外来空飘“心战”宣传品 22.37 万份、手表
               2 块、收音机 1 部。1985 年 12 月,缴获“万全堂”印刷板、佛印章及道具、经文、表文、印刷品数百
               件,实施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警告处罚 16 人。同年,县公安局在县境开展反“心战”斗争宣传教育,
               表彰奖励收缴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上缴重要“心战”宣传品个人。1986 年,收缴攻击中国共产党政策传
               单 0.93 万份。1988 年后,昌宁县再未发现空飘“心战”宣传品。20 世纪 80 年代末,“门徒会”邪教
               组织传入昌宁县。在传教人员蛊惑下,在边远山区部分村寨有蔓延之势。1992 年 7 月,取缔一贯道家
               庭佛堂 8 个,查处道徒 39 人,收缴经书 37 本、罗盘 2 个、匕首 2 把。1998 年 3 月,“法轮功”邪教
               组织派人到昌宁县进行传功活动。9 月,在昌宁建练功点,有练习者 37 人。同年,取缔天道家庭佛堂
               1 个,查处道徒 17 人,收缴经书 5 本。至年末,公安机关取缔“门徒会”聚会点 15 处,查获骨干 43 人。
               l999 年 7 月,按照“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打击孤立极少数”原则,取缔“法轮功”昌宁练功点,收
               缴“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宣传品 497 份,处理顽固分子 1 人,教育转化 36 人。同年,取缔“门徒会”
               组织 4 个、聚会点 33 处,查获骨干 85 人,参与活动人员中劳动教养 1 人、治安拘留 16 人、治安罚款
               211 人、具结悔过 146 人。其间,在更戛、勐统、湾甸等乡镇查处“门徒会”邪教组织,教育处罚参
               与邪教活动基层干部和村民 350 余人,查处更戛乡田头村藤子棚“门徒会”邪教骨干利用邪教致人死
               亡案。2000 年 9 月,取缔一贯道家庭佛堂 1 个,查处道徒 2 人,收缴经书 30 本;收缴从省外寄来“法

               轮功”宣传品 9 份。同年,取缔“门徒会”聚会点 2 处,治安处罚 13 人、具结悔过 10 人。2000 年后,
               重点加强“门徒会”原骨干分子、痴迷者教育管控。2003 年,查处参与境外“门徒会”活动 2 人,管
               控境内有复辟迹象“门徒会”组织及其骨干人员。2004 年,查获“门徒会”活动 3 起,追究 1 名组织
               者刑事责任,行政拘留骨干成员 5 人,治安罚款 18 人,开展好受蒙蔽群众教育活动;发现境外“法轮
               功”邪教组织利用语音电话、信件、传真、短信等形式宣传 31 次,收缴“法轮功”邪教组织信件 2 封、
               VCD 光盘 1 张、宣传传单 3 份。2005 年,取缔“门徒会”活动点 2 处,治安拘留 3 人,教育受蒙蔽群
               众 11 人;查获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 7 次。

                   三、惩治犯罪

                   昌宁县惩治犯罪工作包括打击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看守关押 3 个方面。
                   打击刑事犯罪 1978 年,昌宁县发生刑事案件 21 起,破获 18 起,破案率 85.71%;重大案件立
               案 8 起,破获 8 起;打击犯罪分子 20 人。1979 ~ 1982 年,发生刑事案件 128 起,破获 111 起。其中,
               1980 年发生刑事案件 35 起,破获 33 起,破案率 94.29%,为历年最高。1984 年 4 月 7 日,漭水区老
               厂乡大岭岗合作社精神病患者穆超明,无端杀死妻儿及亲属 6 人,杀伤 2 人。1983 年 8 月至 1987 年 1 月,
               开展“严打”斗争,侦破案件 181 起,查破积案 28 起、隐案 67 起,打击犯罪分子 557 人。在“严打”
               斗争中,摧毁“卡斯大篷车队”流氓团伙案、“腊邑飞虎队”盗窃团伙案等一批典型大案:1983 年 9 月,
               摧毁柯街区 34 人从 1982 年起纠集组成“飞虎队”,在云保公路腊邑段扒车盗窃过往物资,并多次在
               公路沿线追逐、调戏、猥亵妇女盗窃团伙案;1983 年 10 月,摧毁卡斯区 30 余名农村青年 1981 年起
               相互纠集,组成有队长、副队长、参谋长的“卡斯大篷车队”,出没公共场所追逐、调戏、猥亵妇女
               60 余人,为多次盗窃作案流氓团伙;1983 年,破获城关镇一劳动教养释放人员利用打麻将、吃喝等手段,
               引诱 10 余名青少年到其家中,灌输腐朽、淫荡生活方式,教唆玩弄、调戏妇女,致使多名青少年走上
               犯罪道路,这一流氓教唆犯被判处死刑;1984 年 3 月 14 日,昌宁一中高 57 班一学生因不满老师批评
               教育,伺机砍掉校长左手手掌后潜逃,抓获归案后于 7 月 6 日处以死刑。1987 ~ 1990 年,发生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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