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6 - 昌宁县志
P. 416
昌宁县志 1978~2005
(兼)职干部 13 人。
二、残联代表大会
1987 ~ 2005 年,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召开代表大会 4 次,分别是残疾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和
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一、三、四次代表大会。
1987 年 12 月 15 ~ 16 日,昌宁县残疾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 60 人,其中残
疾人及亲属代表 38 人。会议审议通过第一届残疾人协会筹备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残疾人协会
委员会委员 15 人、常委 9 人、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
1990 年 11 月 23 ~ 24 日,昌宁县残疾人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召开,出席大会代表仍为县残疾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60 人,其中残疾人及亲属代表 38 人。会
议审议通过第一届残疾人协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将昌宁县残疾人协会更名为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聘
请名誉主席 1 人、副主席 3 人,选举产生第一届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 39 人、主席 1 人、副主席 4 人,
推举产生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1 人。
1993 年 6 月 3 日,县人民政府明确第二届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 49 人、主席 1 人、副主席 4 人、
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1 人,聘请名誉主席 1 人、副主席 3 人。
1998 年 6 月 15 ~ 16 日,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 94 人,其中
残疾人及亲属代表 26 人。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残疾人联合会主
席团委员 53 人、主席 1 人、副主席 4 人,聘请名誉主席 1 人、副主席 4 人,推举产生执行理事会理事
长、副理事长各 1 人。
2003 年 4 月 27 ~ 28 日,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 94 人,其中
残疾人代表 28 人。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
员 49 人、主席 1 人、副主席 7 人,聘请名誉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推举产生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
理事长各 1 人。
三、残联活动
至 2005 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
残疾人权益保障 1984 年,城关、湾甸、大田坝、耈街 4 个敬老院集中供养残疾“五保”老人 24
人。1988 年,达丙镇民政部门用“五弗利多片”医治精神病患者,取得明显效果。1989 年前,昌宁县
集体提留供养残疾人 256 人、代耕供养 41 人、个人承包供养 29 人。1990 年,云南省残联抽样调查显
示,昌宁县有各类残疾人 24059 人。其中,农村残疾人 22943 人,特困贫困残疾人 8680 人。同年,昌
宁县自制残疾人证,陆续颁发给残疾人,至 1993 年办证人数不足千人。1994 年起,颁发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1995 年 5 月,昌宁县实施为期 3 年控制碘缺乏危害规划纲要,在达丙完小、县幼儿园
开展补碘试点工作。10 月,在新婚夫妇、孕妇、婴幼儿中开展补碘工作。同年起,实施残疾人小额信
贷扶持。1991 ~ 1997 年,走访慰问残疾人 2420 人次,发放慰问金 15 万元、慰问品折资 14.49 万元,
捐赠化肥 19.50 吨。2000 年 11 月,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对残疾人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2000
年 11 月起,昌宁县减免农村残疾人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免除义务工、积累工及社会性集资。2001
年 2 月,县人民政府出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向没有使用残疾人或达不到使用比例单位收缴
残疾人保障金,当年收缴 35.23 万元。2004 年起,昌宁县每年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残疾人危房改造,当
年实施危房改造 52 户。2005 年,昌宁县有残疾人 22100 人,其中城镇 1105 人、农村 20995 人,完成
残疾人危房改造 238 户,收缴残疾人保障金 39.03 万元,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 301 人,
【 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