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3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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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经济综合管理 经济卷
基本情况数据 1320 条。1998 年 5 月,因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国有粮食、供销、商业等企业相继解体,
代码数据库数据被废置 340 条。2002 ~ 2004 年,代码数据库有效数据保持在 1000 余条。2005 年,代
码数据库有效数据 983 条,数据合格率 99.10%。
四、质量监管
1990 年起,县标准计量局每年 9 月采取召开座谈会、咨询活动、悬挂粘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
开展知识竞赛、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开展质量月活动、曝光假冒伪劣商品。1993 年,将《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宣传普及纳入昌宁县“二五”普法规划实施。1994 年,昌宁县启动质量
技术监督执法工作。1995 年,在县城、达丙、卡斯、湾甸等地 65 户企业、个体户中开展食品质量抽
查,查出出售过期或不合格商品 8 户,没收食品 15 件。1996 年,开展低压电器质量抽查,合格率为
18%。其后,每年抽查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白酒、酱油、面粉、大米、糕点等食品,钢筋、水泥、
红砖、装饰材料、铝合金、镀锌水管等建材,汽车、摩托车、农机配件,以及成品油(附油)、编织
袋等商品质量。2000 年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局负责。2000 年 2 月划入质量技术监
督局后,2002 年、2004 年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状况普查,普查登记在用 57 台锅炉、
280 台压力容器、3 台电梯、17 个单位压力管道,重新安装和检测检验在用汽水两用锅炉 13 台,取缔
和停用“土锅炉”50 台,发出整改指令书 7 份。2003 年,昌宁县在资产 50 万元以上 40 户规模企业建
立质量档案。2004 年,督促未办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企业申报领证。2005 年,昌宁县 11 个茶叶生产
企业、4 个白糖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 个水泥厂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注册锅炉
57 台、压力容器 292 台(套)、行车 42 台、电梯 5 台、压力管道及液化器瓶等特种设备单位 17 个。
2000 ~ 2005 年,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监察特种设备用
户 400 户,发出安全整改指令书 100 余份;登记昌宁贞元冶炼硅厂气瓶 330 只,协助天开液化气充装
站 5000 只气瓶产权转移,没收或限期更换过期或未检气瓶 160 只;绘制出 4 个白糖厂和建星纸业公司、
液化气站、医院等使用特种设备重点企事业单位空视图。1994 ~ 2005 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违
反质量计量标准化法规规章案件 570 余件,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300 余万元,罚款 130 余万元;
查办行政违法案件 690 起,查处涉案商品价值 90 余万元,罚款 91 万元。
第七节 国土资源管理
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7 年起,昌宁县开始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把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土地使用方式改革为有偿、
有限期、有流动土地管理使用形式。1991 年 7 月,成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域范
围内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和办法分不同地区类别执行,农村宅基地使用平均数和规定面
积范围内每平方米收取 0.05 ~ 0.10 元。至 1993 年 6 月,湾甸、勐统、温泉、翁堵 4 个乡农村宅基地有
偿使用工作结束,123 个村(办事处)中有 70 个完成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完成宗地数 41425 宗。
1993 年 10 月 5 日,县人民政府首次以协议方式向昌宁县鑫业金属门窗容器厂出让第一幅国有土地,
面积 4.69 亩,使用期限 50 年,收取出让金 16.41 万元。1994 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采用划拨和出让方式供地。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建设办公楼和住宅用地,公共设
施、公益事业和国家投资工业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其他以出让方式供地。出让方式采取协议、
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11 月 8 日,昌宁县首次在县城百货大楼前公开拍卖文昌街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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