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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澄江年鉴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奖励
实施办法(2017~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
《澄江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实施办法(2017~2020
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8日
澄江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2017~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 淘汰,转型升级后新型墙体材料规模生产企业全县为1—2户。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 该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按期关停的生产企业
见》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 给予适当损失补偿;对整合后新建企业安排部分项目前期工作
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供给 经费和给予项目建设贷款部分财政贴息补助;对抚仙湖径流区
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 关停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四、支持工业废渣资源综合利用
一、支持重点工业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县人民政府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为化解磷化工生产中潜
县人民政府安排50万元,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总投 在的风险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磷石膏长期露天堆放带来的不确
资在3000万元以上(按施工结算加土地挂牌价款计算),且 定环境风险,对利用磷石膏新上项目加工生产产品,根据项目
于2017年至2020年期间开工并竣工产的项目,每个给予10万 取得国家、省市资源综合利用合计补助标准,按照每户取得上
元奖励;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至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级补助标准总额,最高不超过30%给予奖励。
且于2017年至2020年期间开工并竣工产的项目,每个给予5万 五、提高磷矿资源综合利用
元奖励。 县人民政府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针对全县磷矿供需缺口
二、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 矛盾突出实际,鼓励采矿或生产企业进行中低品位磷矿浮选,
县人民政府安排50万元,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 开发低品位、中低品位磷矿及浮选尾矿使用,及粉矿成球技术
增长15%以上,按照年销售收入的0.3‰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对 运用,对以上项目建成投产,根据项目取得国家、省市资源综
在2016年省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上签订200万元以上产 合利用合计补助标准,按照每户取得上级补助标准总额,最高
品销售合同且履行了销售合同,凭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根据 不超过30%给予奖励。
企业取得省、市合计补助标准,按照每户取得上级补助标准总 六、着力推进传统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额,最高不超过30%给予奖励。 县人民政府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积极推进磷矿石供应
三、鼓励淘汰落后产能 改革,按照资源向优势企业的配置原则,鼓励磷化工企业发展
县人民政府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页岩砖厂转型升 生态型精细磷化工,对新上精细磷化工产品项目年销售收入在
级,进行产能淘汰整合,至2017年完成全县6户页岩砖厂整合 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且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给予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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