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中共曲靖市委执政纪要2016
P. 92

中共曲靖市委      执 政 纪 要
            ZHONG GONG QU JING SHI WEI ZHI ZHENG JI YAO  2016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以及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                             县(市、区)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                            县(市、区)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                                (三)巡察的主要内容

            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执政能                               主要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
            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                           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紧盯
            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三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
                二、职能定位和工作原则                                    巡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

                                                               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
            充,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是市委、各县(市、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区)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巡察工作遵循《中国共产党巡
            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                               (一)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                              市委和县(市、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巡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巡察工作,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
            承担与巡视工作同等的责任,执行巡视工作纪律。                             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

                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实                         副组长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同级纪
            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巡察办主任担任。
                                                                   市委巡察工作接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三、巡察范围、对象和主要内容                                 县(市、区)委巡察工作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市委、县(市、区)委是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
                (一)市委巡察的对象和范围                                  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
            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                                (二)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                                市委和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下设

            会办公室、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                            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在同级纪委,为其日常办事
            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以及市管的企事                            机构,作为市委和县(市、区)委的工作部门。主要承
            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要求巡察的其                            担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以

            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及与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机构的协调联络职责。
                                                                   市委巡察办在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的基础
                (二)县(市、区)委巡察的对象和范围                             上组建,按 7 人设置,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大主席团(人大                         人员外,其余人员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巡察
            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                         办主任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县(市、区)委巡察办

            党委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工作部门、政                           根据实际情况按 3 至 5 人设置,人员由县(市、区)

              54   ZHONG GONG QU JING SHI WEI ZHI ZHENG JI YAO  201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