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罗平执政纪要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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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罗平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2016~2020年)(节选)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罗平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美丽罗平的重要内容,是践行
党的群众路线,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经
县委、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罗平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
讲话精神。树立党建引领富村、规划指引建村、扶贫解困助村、改造提升美村、产业培育强村
的建设理念。坚持政府引导、乡村主导、群众主动、产业带动的基本思路。把村寨建设作为重
要载体,把产业发展作为重要支撑,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把扶贫攻坚作为重
要任务,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原则,集中人力、物力和财
力,通过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改造完善农村房、水、路、电等设施,提升
乡村绿化、亮化、美化、生态化、服务和管理优化水平,达到村镇环境的全面改善,实现乡村
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建设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形成新
环境,实现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
坚持集中投入、试点示范、分批实施,逐村、连片整体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
一个。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
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突出
乡村和民族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特点,传承农耕文化,村庄建设适应农民生产生活
方式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不搞形象工程。完善公众
参与制度,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突出农民主体地位。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镇化和美
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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