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4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P. 404
)6*;& 9*"/o c p,"/(;)&/(`+*6;"*`;)*
“8·03”抗震救灾志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
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实际,适
时进行修订。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乡(镇、街道)、
本部门预案。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县地震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会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会泽县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