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7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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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救灾款物和重建资金监管审计


              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选派专人,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测,确保工程量核定真实
              准确和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推进;监理人员每天真实准确记录监理日账等台账,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

              《监理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停工限改,直到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项目建设实行合同制度。签订建设合同,合同各方依照约定内容承担自身责任,履行自身义务,行
              驶自身权利,形成项目建设自监自管责任体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各方廉政责任和义务,确保违法违

              纪行为零发生。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对项目建设实行法人主体管理,由法人对项目施工、资源配置、建设内
              容、工程质量等负责,招标单位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实地查看,通过现场查看、深

              入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
                  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工作责任、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县级责任
              领导、责任主体单位、受灾乡(镇、街道)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促进各相关领导、单位全面加强对灾

              后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形成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目标不动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
              格局,切实增强持续抓好恢复重建工作的信心和一抓到底的决心,为恢复重建项目如期动工、按时推进
              奠定坚实基础。



                  二、督查职责
                  把“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理

              念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制定《会
              泽县“8·03”地震恢复重建监察督查
              组工作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督查

              工作,除民房外的公建项目,将发挥
              “盯、关、跟”精神,本着“交叉作
              业、平行推进、程序不减、时间缩短”

              的原则,强化项目建设监管,严格履行
              督查职责,决不能让项目出现质量安全
              问题。

                  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切
              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建筑市场、工
              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依法履行工
              程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
              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抗震设防达到
              国家标准要求。
                  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恢复重
                                                        五星乡包谷箐村拆除重建户名单公示 (冯文友 摄)
              建资金的拨付使用做到全程跟踪,强化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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