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9 - 会泽县“8·03”抗震救灾志
P. 329
第八篇 救灾款物和重建资金监管审计
安排专人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抽查、巡查。2015年5月,县住建局牵头组织财政、民政、发改、国
土等部门业务人员分成6个组深入14个受灾乡(镇、街道)对21130户农村民房修缮加固民房进行县级验
收;2015年10月20日开始对11745户民房重建工程进行验收。
会泽县“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建部分)于2015年8月陆续启动建设,全县在建项目共
266项(其中居民住房建设工程69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程101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1项、特色产
业工程36项、灾害防治工程6项、生态建设工程13项),截至2017年6月30日,在建4项、完工262项,已
验收已审计50项,其余大部分工程都进入收尾阶段,进行资料整理和竣工验收准备;2017年11月30日,
所有恢复重建项目全部完工。
第三节 纪律作风督查
一、严肃工作纪律
2014年8月4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县
纪委下发《关于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8·03”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纪律“七严禁七不
准”和“八个决不允许”》,会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关于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的纪律
要求,对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作了明确规定,并通过报纸、网络、
电视、村组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示了市、县、乡包保监察督查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2015年5月15
日,会泽县下发《会泽县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
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整治措施,进一步严肃干部抗震救灾工作纪律,落实灾后恢复重建
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强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拨付、管理使用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安全高效。
会泽县将严明灾后恢复重建纪律、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作为2015年组织工作的重
要任务,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内容,采取随机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持之以恒地加强恢
复重建工作中干部的监管,严肃处理党员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权影响或职务之便指定群众定
点购买建筑材料、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或其他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
象,确保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
2015年9月18日,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发《关于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确保“8·03”地震灾后
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圆满完成的通知》,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强化执
纪问责、强化督查实效,对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
实、整改不及时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对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办,绝不姑息,为
确保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015年10月19日,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纪律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责
确保“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如期圆满完成的通知》,全县纪委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五个是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