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7 - 毕节地区通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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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改善发展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利用东中部投资
与利用外资并举,吸引国际产业和资本向试验区转移,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参与试验区内企业
的改组改制。支持在条件成熟时按程序申请设立试验区海关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加工贸
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生产加工基地、服务外包基
地、保税物流基地、鲜活产品出口基地,开拓国际贸易市场。加强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积
极探索东部地区引智成果向试验区“二次转化”。
第二节 加强与国内相关区域的经济合作
建立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快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探索基
础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加强对外通道建设,形成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格局。推进贵阳遵义毕节
“金三角”、攀西—六盘水经济区规划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依托重庆经济合作区市
长联席会、乌蒙片区旅游合作联盟峰会等平台,积极融入成渝经济圈、滇中经济区、黔中经
济区,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经济联
系,加快深(圳)毕(节)产业基地等合作平台建设,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拓展区域合作
空间和领域。
第十章 政策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研究建立试验区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研究制定
具体工作方案,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
切配合,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试验区专
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地方政
府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将行业试点任务放在试验
区先行先试,签订部省共建协议。对已确定的试点任务,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
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试验区专家顾问组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智力
支持。
贵州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
任,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按照《规
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东部地
区要加大对毕节市的帮扶力度,积极支持试验区建设。
第二节 深化多党合作
深入探索试验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途径和新办法,
完善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密切合作。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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